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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寻履霜结识斯克鼠 化干戈平息火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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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寻履霜结识斯克鼠 化干戈平息火元素 (第2/3页)

个长相不怎么样,脾气差到极点的女人,不但鄙视他,而且,竟敢当众污辱他,士可杀不可辱,心高气傲的他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折磨她的机会。

    可是,执意的玩弄,沉沦的是谁?

    “在你转身的那一瞬,我却一头栽了下去,走不出来了。”他说。}

    老李一字不差地把简介细细品味完,老李知道君阿狸的写作习惯,她会在简介里透露了许多信息,只有资深的读者才能敏锐地抓住这些。看完简介,老李知道这绝对又一部奇才之作,点选了购买章节之后,老李怀着虔诚的心阅读着,仿佛要从字眼里读出君阿狸写作时的形态。

    老李看得入了神,伤了心。老李想起了年轻的时候,那时候网络上还流行着诸如高富帅、屌丝、女神这样的字眼。老李自然是屌丝,而每个屌丝心里都有一个纯洁的女神,而每个纯洁的女神臀后都有一个草她草得想吐的高富帅,而每个高富帅身边都有一个屌丝。

    “毅种循环。”老李的脑子里闪现出了这四个字。老李长叹了一声,哽咽里是屋外呼啸而过的警笛声。

    无奈之余,老李终于熟睡。女神蹦跳着来到了梦里,屌丝欢快地向女神奔跑。就在快要相拥的瞬间,高富帅的豪车驾到。屌丝的脸埋在了油腻的头发里,松垮垮的衣衫反衬出了他的瘦弱。

    看着纤细的女神被强壮的高富帅按进了车里,屌心的脑海里立刻浮现了他们车震的画面。软软的呻吟声从车窗里荡漾,屌丝想听又不敢听的神态被蓝天白云突现。

    终于,他还是在女声的呻吟声中狠狠地撸了一次。屌丝仿佛得到了这个世界最大的胜利,那一瞬间,他竟然感觉自己上了女神。

    如果不是高富帅下车踢了他一脚的话,屌丝会快乐很久很久。

    高富帅的一脚踢来,屌丝的鼻血立刻就落了下来,再抬眼的时候,屌丝才发现,高富帅竟然是白天见过的橙公子。

    老李坐了起来,一身的冷汗。

    开了灯,看着稍显苍白的头发,老李抱头痛哭。

    不是说初恋之所以美好是是因为它告诉我们会有更多的下一次恋爱吗,可我为什么念念不忘。

    不是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吗,可我什么已经眼昏耳浊。

    “李,你看这颗桔子,黄黄的,看起来好好吃喔。”她的长发差点及腰,轻轻扫来,细腻如帛。

    “那我以后承包一片果园,专门种桔子,你说好不好?”

    “好啊。你有那么多钱买地吗?”

    “会有的。”

    她的唇凑了上来。老李打了个哆嗦,止住了泪。

    “来追我啊。”她在雪地里奔跑,绒绒的长靴,印出一朵朵花。

    “我……”心里的事不知道该怎么说,原本计划好的钱没有到账,马上就要交下半年的房租了,可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看着她那么快乐,突然不想对她说出实事,只想一个人去想办法。

    “你怎么了?”她掬起一捧雪,向天泼洒。

    “我有点胃疼。”找个借口离开这个冷冷的环境,花点时间将焦虑压制下来。

    “那我们回去吧,给你做碗姜汤。”

    姜汤的热量从脚底传来,老李的背后却是一凉,扯过被子将自己包裹,呆若木鸡。

    “你为什么骗我?”终于,那笔钱还是没有凑齐,她把自己的存着想要买电脑的钱拿出来付了房租。

    “我……”依然是支吾不敢言语。

    “下次不许了,两个人事就要一起解决。”如雪中的炭火,她的包容融化了他的骄傲。

    老李摸了摸左脸,那里有亲吻的痕迹。

    “我们明年结婚吧。”她突然说。

    “行啊。”满口答应下来,但心里却在盘算着,结婚的种种花费不是自己可以支付的。

    “我想买个房子。”她说,“有个房子有个固定的家。”

    “可以,我先向家里借点钱,付个首付。”

    “嗯,我家里也是这么说的,两家人一起拿出个四十来万,足够了。”

    四十万这个数字好像是冰水浇头,家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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