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十九章 凶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五十九章 凶徒 (第1/3页)

YA市公安局,会议室内。

    “无法无天,简直是无法无天!”

    此刻大发雷霆的是公安部的一名副部长,名叫赵友永。这为赵部长之所以大发雷霆,是因为刚刚接到了一个紧急汇报。

    除了刚才大发雷霆的公安部副部长赵友永外,会议室内还坐着公安部反恐专员杨海洲。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刚。

    本市市长周大勇,政法委书记何建生。

    本市警察局局长刘春茂,副局长张东旺。

    特警大队大队长王玉伟。

    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新山。

    十八局SC方面,第三小队队长周鑫。

    其它还有若干名专家和办事人员。

    莫凡拿着资料,低着头认真的看着。瞧着手中资料上的信息,莫凡的心中也是愤怒不已,涌起一股杀意。

    能让这些人做在一起,还引得公安部副部长如此大发雷霆,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出了什么大事。

    这位赵部长大发雷霆的原因,是因为刚刚接到下面传来的一个消息,在市东区东安路,一条偏僻的小巷内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为什么说是‘又’呢?因为这已经是近2天来发现的第3具尸体。

    这些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模样都是骨瘦如柴,仿佛保存完好的干尸一般。给人的感觉就好是被活活饿死的。

    当然,这些人自然不可能是被饿死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情况在前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陆续在别的市区出现过,只是这次出现在了YA市。

    而且大家对这行凶之人的一些资料,已经相当了解,连莫凡也在偶然间听过这位凶手的名字。

    在几个月前,有几个凶犯流窜进附近的几个省市,电视上还播出了通缉信息,当时莫凡还没有来上大学,正在家和老妈一起吃午饭,这条通缉新闻刚好就被莫凡看到。

    王建明,1981年3月28日,出生于HLJ省,明水市,广水县,驿马镇,上田村,初中文化。

    1999年因偷窃罪,被判入狱3年。

    2002年刑满释放,同年12月,再次被捕,原因是抢劫罪和故意伤人罪,这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15年年底,刑满释放。

    在监狱里两进两处,并没有让这位王建明有丝毫的悔改。

    2016年4月,王建明组织7名同伙,在明水市抢劫三家金店,抢劫过程中开枪打死2人,打伤3人,逃跑过程中撞伤2人,后一人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

    案发后,HLJ省公安厅立即组织成立4·12特大抢劫伤人案专案组,专门负责侦办此案,同年5月王建明及其同伙向南四散流窜,其中王建明在逃跑的途中继续枪杀2人,同年6月与其同伙7人一同被全国通缉。

    在被全国通缉后,王建明与其同伙陆续被捕归案。

    按理说下面就应该是王建明极其同伙受审,判刑,执行判决了。

    但这位王建明的事情远没有到此结束,而且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