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凶徒 (第1/3页)
YA市公安局,会议室内。
“无法无天,简直是无法无天!”
此刻大发雷霆的是公安部的一名副部长,名叫赵友永。这为赵部长之所以大发雷霆,是因为刚刚接到了一个紧急汇报。
除了刚才大发雷霆的公安部副部长赵友永外,会议室内还坐着公安部反恐专员杨海洲。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刚。
本市市长周大勇,政法委书记何建生。
本市警察局局长刘春茂,副局长张东旺。
特警大队大队长王玉伟。
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新山。
十八局SC方面,第三小队队长周鑫。
其它还有若干名专家和办事人员。
莫凡拿着资料,低着头认真的看着。瞧着手中资料上的信息,莫凡的心中也是愤怒不已,涌起一股杀意。
能让这些人做在一起,还引得公安部副部长如此大发雷霆,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出了什么大事。
这位赵部长大发雷霆的原因,是因为刚刚接到下面传来的一个消息,在市东区东安路,一条偏僻的小巷内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为什么说是‘又’呢?因为这已经是近2天来发现的第3具尸体。
这些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模样都是骨瘦如柴,仿佛保存完好的干尸一般。给人的感觉就好是被活活饿死的。
当然,这些人自然不可能是被饿死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情况在前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陆续在别的市区出现过,只是这次出现在了YA市。
而且大家对这行凶之人的一些资料,已经相当了解,连莫凡也在偶然间听过这位凶手的名字。
在几个月前,有几个凶犯流窜进附近的几个省市,电视上还播出了通缉信息,当时莫凡还没有来上大学,正在家和老妈一起吃午饭,这条通缉新闻刚好就被莫凡看到。
王建明,1981年3月28日,出生于HLJ省,明水市,广水县,驿马镇,上田村,初中文化。
1999年因偷窃罪,被判入狱3年。
2002年刑满释放,同年12月,再次被捕,原因是抢劫罪和故意伤人罪,这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15年年底,刑满释放。
在监狱里两进两处,并没有让这位王建明有丝毫的悔改。
2016年4月,王建明组织7名同伙,在明水市抢劫三家金店,抢劫过程中开枪打死2人,打伤3人,逃跑过程中撞伤2人,后一人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
案发后,HLJ省公安厅立即组织成立4·12特大抢劫伤人案专案组,专门负责侦办此案,同年5月王建明及其同伙向南四散流窜,其中王建明在逃跑的途中继续枪杀2人,同年6月与其同伙7人一同被全国通缉。
在被全国通缉后,王建明与其同伙陆续被捕归案。
按理说下面就应该是王建明极其同伙受审,判刑,执行判决了。
但这位王建明的事情远没有到此结束,而且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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