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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四十四章 律师的话(除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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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四十四章 律师的话(除夕快乐) (第2/3页)

有什么需要我做的。”这个律师恭敬的对苏逸说道。

    胡仁藏这个名字,普通人或许不了解,但在律师界里,这个名字可是大名鼎鼎,要是让认识他的人,知道他现在这么恭敬的对待一个年轻人,一定会非常意外的。

    苏逸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跟律师说了,他没有添油加醋,而是把自己所看到的,以及所听到的都说了出来。

    胡仁藏在听了他的话后,说:“好的,苏先生,我知道怎么处理了。”

    接着,胡仁藏走到三人的面前,说:“你们辱骂并殴打这位女士,已经触犯第二百九十三条刑法,寻衅滋事罪。”

    “你说什么寻衅滋事罪,我没有听说过你,你不要以为戴副眼镜就可以随便唬人。”孩子爸爸其实已经有些害怕了,但嘴里还是说道。

    胡仁藏很平淡的说道:“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这一条刑法。”

    可以说,胡仁藏的语气是非常轻的,但他的话,却是非常有力度,让闹事的几人,开始感觉到害怕。

    接着,他继续说道:“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听到要坐牢,这几人的眼皮都不禁一跳,他们都被吓到了,都没有想到情况会这么严重。

    而后,胡仁藏看着孩子爸爸,继续说道:“同时你还犯了敲诈勒索罪,对这位女士进行了敲诈和威胁,情况特别恶劣。”

    或许是胡仁藏担心他们听不懂,又补充了一句:“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触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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