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客气 (第1/3页)
枪神,有枪就是神。
没枪的高飞唯唯诺诺,有枪的高飞重拳出击。
说是路径依赖也好,说是被连续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也罢,反正有枪在手的高飞天不怕地不怕。干就完了,谁不服就干他。
现在高飞有四把手枪和一把霰弹枪可选,远了不说,反正三十米之内高飞是无敌的。
就是四把手枪还是相当於一把,没什麽可选的余地,这个有点难受。
高飞看见格洛克17就头疼,因为格拉斯基就是用这枪自杀的。
「你们三个一人一把格洛克,咱们四个人……」
「等等!你们三个人。」
高飞想把枪分配一下,但是他刚说完,李捷却是果断拒绝,然後他非常认真的道:「我是军火商,也是雇你们的老板,所以你算人手的时候别把我算进去。」
高飞愕然看着李捷,李捷摊手道:「谁家老板请了雇佣兵之後还得自己上场的?」
「你……好像是这个道理。「
高飞本想反驳的,但是吧,他觉得好像李捷说的没错。
如果老板花了钱,还得自己拿枪去打,这就不对了。
所以高飞一句废话没说,直接对着安德烈道:「那你就用两把枪。」
李捷继续道:「等萨米尔的病好一些了再动手,现在我去找找柯本.弗里曼的住址,这个新闻上就能查到,我记得他上过新闻。」
「行,不过我建议你先去把脸上的伤治一下。」
李捷再次擦了擦血,他想了想,道:「也对,那就先去找阿谦。」
高飞很认真的道:「算了吧,有五千块不如去医院,看兽医总不是那麽回事儿,你看萨米尔现在还晕着呢。」
「药效太猛了,但是好的快,萨米尔睡一觉醒了就没事了,我去找阿谦。」
「我们陪你去,免得你再被人打一顿,耽误事儿。」
霰弹枪不拿了,但是手枪肯定要拿,高飞和安德烈起身,身上藏好手枪,就准备护送着李捷去治伤。李捷先去洗手间把自己的脸洗了洗,出来以後很是豪气的道:「这五千块给你们买装备,买衣服,你们好歹得有个手机,然後把身上的衣服换一换。」
「老板大气。」
穿着的衣服还是从巴赫穆特带回来的,脏了臭了什麽的都好说,关键是太显眼。
接下来的行动就不像在巴赫穆特了,端把枪直接冲是不行的,所以换衣服也是很有必要的。三个人下楼,李捷突然道:「对了,你们的枪怎麽搞来的?」
「去那边一家借的。」
「借的?」
「俗称偷。」
李捷顺着街张望了一眼,道:「以後别干这种事了,不值得,万一被警察抓到就麻烦了,不过这一带警察来的少,应该没事,走吧。」
路上没遇见警察,只是李捷连个车都没有,三个人也只能步行了。
好在离得不算远。
「捷哥来了。」
沈闻谦当然看到了李捷脸上的伤,但他没问李捷是怎麽伤的,只是淡淡的打了个招呼,随後起身去把开放的牌子反了过来。
高飞很好奇,不知道这宠物店晚上还开不开。
李捷很自觉的和沈闻谦去了小屋,而高飞和安德烈留在了外面。
安德烈看了看在围栏里拱沙子的小香猪,突然道:「这猪是不是长不大?」
「好像是,应该是,肯定是。」
「这猪好吃吗?」
「不知道,人家这是宠物猪,谁吃啊。」
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了几句,安德烈百无聊赖的看了看,道:「老大,替李捷干完事之後我们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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