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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到达长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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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四章 到达长江口 (第2/3页)

发,给认真理了一遍。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头发长了,是真的难受,特别是在野外这种闷热地方,头发盖着耳朵脖子,痒痒的让人受不了!

    这一年下来,我都是磨亮了一把匕首,几天刮一遍胡子。但头发可不好用刀来处理,除非刮成光头。

    我是长到能用手揪起来时,就揪起一缕一缕的来,拽住发根,让女人给我用刀来割的。想想那种拉锯子的感觉吧,光听声音心里就发毛。

    结果还割得参差不齐,像是被牛啃的一样,难看得让女人们成天看到我就想笑。

    多帅一小伙,让一个发型给糟蹋了!

    现在终于有了剪刀,那就方便了。

    直接剪成板寸的,跟在部队时的一样,英姿飒爽之极!

    李志见我剪得好看,也跟我剪了个一样的发型。

    他是更懒,之前这一年,就没刮过几次胡子,至于头发,则根本没动过,这时都长长到,像个艺术家了。

    一头长发批肩的!再配上个眼镜,很有艺术家的深邃与忧郁气质,当然了,还有邋遢气质……

    六月末。

    帆船便驶进了杭洲湾。

    距离长江口,已经不远了。

    天气配合的话,顶多还有七八天的路程。

    我们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几个月的海路,总算差不多走完了。

    接下来,又要准备进入一整年的定居期,给我表姐养胎生孩子。

    ……

    一天晚上,上岸宿营时,竟然让我们发现了一片野生的棉花地。

    白花花的,点缀了好几个山头,非常的漂亮。

    不知是气候原因,还是野生的原因,这些棉花竟然吐絮得这么早,六月末,七月不到,既然就开了。

    我随便摘了几朵回来,研究了一下,已经到了采收期了。而且品质很好,品相完全不差于人工种植的棉花。

    于是沈娟和孙莉晴两个女人,都建议我和李志,在这里停几天,采几天棉花,随船带走。

    说是这到将来,会有大用的。

    棉花的用处很大!

    我们既然决定到长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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