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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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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一章 原来如此 (第2/3页)



    罢了罢了,伺候不了这一家子那就不伺候了。

    在城里,其实生活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但是总比在这里当免费佣人还要受窝囊气强。

    这哪里是娶媳妇啊,简直就是找一个奴隶嘛。

    而后,郑林氏整天逢人便说,说现在的女人不比她们那个年代了:嫁给一个人男人便是一辈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现在的女人一点苦都吃不得,而且也不孝顺老人之类。

    人们就只是笑笑,新时代来了,再守旧就不行咯。

    …………兜兜转转,郑家最后还是想到了那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配妻子,钟毓秀。

    郑炳根听说钟毓秀这些年拒绝了很多说亲的,至今单身一人,于是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虽说自己现在没有以前风光,但是……对于那些泥腿子而言,自己身上还是有一层“文化人”的光环的。

    就像现在,虽然那几个(虚伪的)女人都跑了,但是村上不照样有人想要把女儿嫁给他吗?

    只是他都看不上……切,土里土气,满口黄牙,话都说不利索。竟然还想要一大笔彩礼?

    嗯,其实彩礼才是重点。庄稼人都实在,管你什么文化人不文化人,能当饭吃么?不过听说以前挣了很多钱,只要能拿出彩礼就行。

    (实际上他现在已经把以前的钱基本上花光了,以前工资高,但是花销也非常大,但凡别人有所求无不应)

    现在家里太需要一个女人来支撑了:地里的农活,洗衣煮饭,郑林氏现在年纪是真正大了也需要人来照顾,他也想要口热饭一个热被窝……

    最后转了一圈,郑林氏和郑炳根发觉,还是钟毓秀最合适不过了。

    最为关键是,他们听说钟毓秀这些年一直没有成亲,这不明摆着还念着以前的男人,念念不忘嘛?

    郑炳根看着屋子里乱糟糟的,就好想有个女人来帮自己打理啊…

    他特意拾掇了一下自己,从一堆如同腌臜样的衣物中抓了一件相对没那么破烂的长衫套在身上,然后信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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