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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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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第3/3页)

也有人证能证明我进过我夫君的房间?”

    刘翼愣了一下,立刻就摇头否定道,

    “确实没有。”

    “没有的话就不能证明人是我杀的。”

    久未吭声的许维不再与刘婵鹃再绕圈子,他直截了当地说道,

    “蔡刘氏,你最近几个晚上连续在后院的老榕树下都埋了什么东西?”

    “后院的老榕树下埋东西?”刘婵鹃脑袋里一片雾水,不解地反问道,

    “我为何要到后院老榕树下埋东西?不可能的。”

    许维冷笑一声,看了眼刘翼,而刘翼则点头表示衙役已经把埋于树下的东西取了出来。许维轻轻拍了拍掌心,一名衙役从书房外走到许维跟前,手中端着个盘子,盘子内放着个扳指。

    许维从盘中取起那个扳指,仔细端详了好一阵,才目露嘲讽的眼光冲刘婵鹃问道,

    “我说蔡刘氏,你是否认得这一个玉石扳指?”

    刘婵鹃走上前数步,看了之后摸了下发梢,平静地答道,

    “民妇认得此物,它乃我夫君蔡大玢所戴之扳指。”

    “认得就好,认得就好。但它被发现时却不在你夫遗体之上。”

    “不在他身上那在哪里?”刘婵鹃大为吃惊地问。

    许维不听则已,一听火冒三丈。这刁妇是死不认账,真是滑头之极。许维不由得长笑几声,虎着张臭脸说道,

    “它被埋在后院的老榕树下。据抚衙差役查得,每夜都是你亲自去埋的,而后又把它给挖出来,再埋,再挖。”

    刘婵鹃掩着小嘴悄声笑道,

    “大人,您所说之词实令人难以信服。就算是民妇所为,那又为何埋了挖,挖了又埋,这不是凭空让人注意嘛。更何况我偷此物又无用处!”

    许维被刘婵鹃这么一讲,还真驳不倒她。按常理来讲,这行凶之人确实无必要把那所偷之物埋了挖,挖了又埋,除非精神上出了问题或者是患有夜游症。

    夜游症?许维灵光突现。记得在出任刑部例律馆主事时,曾经翻看过一个案宗,此案可谓轰动全国,那是乾隆四十四年发生在四川荫芝县的一个命案,男主人被杀,女主人晕倒在床,而整个房间零乱不堪,财物却未动过分毫。

    本以为是寻常的入室抢劫案,可金银财宝却未被动。劫色也不像,女主人未被****。此案悬而未决,直拖至乾隆四十五年,女主人翻墙入邻居房内,手持利刃砍杀邻居夫妇二人时,才被擒住。最后发现此女患有夜游症,因其恨丈夫与邻居之妇人相勾搭,而导致晚间思想不受控制,杀人而不自知。

    会不会这刘婵鹃也是此病?许维摸着下巴想着。不管是对是错,先让刘翼再询问一下监视蔡刘氏的鹰卫,那几晚蔡刘氏的行为是否反常再下决断也不迟。

    许维把刘翼招呼至跟前,附着耳小声叮嘱了几句后,刘翼奉命匆匆离开,许维则继续与蔡刘氏对峙闲扯着,拖延着时间。

    刘翼询问完毕后来到许维身后,小声回复道,

    “大人,学生问过了。那几晚这蔡刘氏的举止确实有些异样。经常嘴上念念叨叨,两眼无神,折返多次。鹰卫们逼近其身前居然也不自知,看来多半患有夜游症了。”

    这下轮许维苦恼了,夜游症?这该如何处置?当面问蔡刘氏是否患有夜游症这明显不合时宜的。不若暂且把其给放走,连续盯她几个晚上,等她再次患病时一举成擒。此妇也无话可说。

    打定主意后,许维面向刘婵鹃,和颜悦色地说道,

    “蔡刘氏,此案因证据不足以证明你牵涉其中,故本抚再三思量之后决定不再传唤你。你拿上你夫的玉石扳指可以回房去了。”

    刘婵鹃不自觉地露出一丝喜色,向许维道了个万福后,答谢道,

    “多谢抚台大人还我一个清白,小妇人告退。”

    望着远去的蔡刘氏的身影,蔡少标则显出担忧的神情,看着许维欲言又止。而刘翼则凑近问道,

    “大人,您的下一步棋准备如何走?”

    “嘿嘿,我就来个守株待兔。若真如我所料,这蔡刘氏必会有一个或数个晚上又会去后花园的老榕树下埋那扳指,到时候我们就。。。”二人会意地笑了笑,而一旁的蔡少标则莫名其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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