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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已有清荣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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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回 已有清荣谕 1 (第2/3页)

到内,连精神都变得混沌。

    王烈枫的作息也十分规律,在军营里,该睡了就闭眼,吹号角了就起身。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鏖战三天三夜,也并不十分影响。他坚信多睡不如少睡,补觉不如准时睡。

    可是他居然觉得困了。

    可能是失血过多。

    还不如不疗伤,等慢慢恢复,留下病根,身体比之前弱些,至少可以活。可是现在,屡次的恢复失败,几乎是要了他的命了。

    王烈枫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端王殿下随时要喊他回去,可现在他浑身绵软无力,连站起来都困难。

    他深呼吸着,听见树洞里松鼠窸窸窣的啃吃松果的声音,那声音变得极其大,毫无规律地,越来越响,扎进脑袋里,叫人厌烦。

    他的耐性一向很好,可以忍住不出手,直到对手露出破绽,再一击制胜;也可以按兵不动,等候时机到来,一举得胜,斩获敌军首级。可是他太难受了,他觉得有几千张细细的小嘴,在他耳朵与下颚骨的缝隙中啃食,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哪来的这样讨人厌的小动物?

    王烈枫迷迷糊糊地,感到那小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跳到他脑袋上,柔软的尾巴拂过他的眉心,然后一转身往他额头上跳下来。

    松鼠的尾巴是如白色的。

    既然如此,似乎有点可爱。

    可还是挡不住它的闹腾。它跳来跳去,窸窸窣窣的声音就没有听过,一直一直要钻到耳朵的最深处。

    王烈枫决定捏死它。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又心软了,想着把它丢回去就好了。

    他一把捏住了小松鼠的尾巴。

    ——怎么回事?

    绸缎般柔软,蜜糖般细腻,雪花般洁白。

    “王大将军?”

    他猛一激灵,整个人清醒过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复又睁开。

    幻觉散去,一个姑娘的手悬在半空,被他捏住手腕,也不挣扎,而是一声不吭地盯着他的脸看。

    她生得很漂亮,脸小而精致,约莫十七八岁,是小家碧玉的样子,皮肤白净吹弹可破,一缕乌黑长发垂到下巴。可她的眼睛是又是不安分的,顾盼生辉,像是装了最明亮的一片雪花在里面,配着细长温柔的柳叶眉、小巧的花瓣似的嘴唇,尽管额头和人中似乎短了些,中庭又长了些,可这样有少许缺陷的女孩子,恰恰是能让人最印象深刻的,而且很受欢迎:有的人觉得她虽然美,却有这样那样的缺憾,因此就可以配得上浑身是缺陷的自己;也有的人觉得她少了明艳大气,也规避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是想娶她为妻的。

    她穿着一身素色,衣服穿得很厚,似乎是以保暖作为首要选择;也是,寒冬腊月的,是该多穿些了。贵族小姐或是后宫嫔妃,之所以喜欢在大冬天,在宫里只穿一两件,以显露她们优美的身段和洁白的脖颈,与美丽的脸交相辉映,那是宫里烧着火,自然热些;何况有其他美丽的女子争奇斗艳,嫉妒之火能烧得人斗志昂扬,不畏严寒。最贫穷的贫民,与最富有的小姐,竟然穿着同样厚薄的衣服呢。

    但是王烈枫是觉得窘迫的,毕竟他差点把人姑娘伤到了——万一刚才真的一发狠,后果不堪设想。这样想着,王烈枫立刻松开手,道:“抱歉!在下无意冒犯。只是……”

    他话未说完,真气滚涌着翻上来撞击内脏,他立刻捂住嘴,血从他指缝里往外渗。

    他的手和脸已然失去血色。

    “只是你受伤太严重,看不清东西啦。天寒地冻的在这运功,实在是很危险,我就当你是艺高人胆大吧,可是你现在好像处境不妙呢。你是王大将军,没错吧?”姑娘托着自己的手腕,柔声说道。她低下头往手腕上吹了口气。

    虽然只是轻轻地捏了一下,却也将她柔嫩的手腕捏出了一片淤青。

    就像是女人生产时候,咬着毛巾,大汗淋漓,或是咬着丈夫的手;是因为疼痛,所以要不顾一切地拖住什么,给自己一个安慰。

    因为他太痛了。稍有动静,他就会神志不清,甚至刚才只是一阵风刮过松枝,发出了些响声,就让他体内的真气横冲直撞。

    王烈枫感到内疚异常,道:“在下正是王烈枫。实在不好意思,伤着了姑娘。”

    他说着,一阵腥甜又从肺部翻上来,堵住喉咙,他身子往前一倾,又要吐血,那姑娘立刻蹲下身,左手伸到他肩后,往背上猛地一拍;右手拇指之下的部分抚住王烈枫胸前的膻中穴,沿着正中线下移,向中脘穴方向推动,力量逐渐加重。王烈枫顿觉舒缓许多,呕吐感也止住了,这时候姑娘右手仍停留在他身上不动,左手伸进右边袖口,从里面摸出一粒药来,塞进王烈枫口里,朝他嘻地一笑:“咽下去,没毒!一,二……三!”

    就冲这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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