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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诛突厥,扬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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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诛突厥,扬国威 (第2/3页)

军可没有打算给他们同归于尽,修复古道后,便能有着源源不断的粮草供应,解决了后顾之忧,就能够专心的对付突厥人。

    “那第二原因呢?“程处默问道。

    “其二,就是留着阿史那咄咄的狗命,让他替咱们找到草原上突厥军队隐蔽的据点。”

    突厥和大唐不同,唐人是依城池而居,百姓大都居住在城中,寻找到城池就能找到人。

    可突厥人不同,他们是游牧名族,居住在大草原上,哪有什么固定的地方,基本就是走到哪儿居住在哪,除了突厥大汗的王庭是固定之所,其他部族基本都是移动的。

    这是为什么突厥人除之不尽,就跟雨后春笋,一旦得到缓和,他们又会卷土重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我就是我放他离开的目的,阿史那咄咄战败,他定心有不甘,他一定会找到其他部族汇合,如此一来,到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何乐而不为!”李运说道。

    听完李运的解释后,程处默佩服地五体投地。

    “高!实在是高!!”

    程处默竖起大拇指,忍不住惊叹道。

    他似乎终于明白,为何朝廷要委任他做大大统领,像他这种足智多谋的人,根本就是自己比不了的。

    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阿史那咄咄逃跑,又没人跟踪他,又如何找到他们呢?

    “他遁入沟壑之中,地势复杂,无人跟踪,如何确定他的位置?”程处默问道。

    “这个问题问的好。”李运笑着说。

    追踪逃犯凶手,在现在的刑侦队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警犬,狗的鼻子别说二十里,就算是二百里也能找到你。

    而在雍州当地,由于地处大唐和匈奴的边缘地方,百姓们家中都会训练小狗,又时候去往草原,难以辨认方向,靠的就是小狗,其特点跟警犬差不多。

    “用狗追踪?”

    程处默有些愕然,他表示完全不理解,行军打仗竟然还要一条狗的帮助。

    不过,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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