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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混血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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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混血兄妹 (第3/3页)

五岁。依照汉代习俗,十五岁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可以去参加每年仲春时节单身青年的求偶派对“仲春之会”。

    “仲春之会”原本是上古野合习俗,是氏族社会群婚现象的遗留,由官方组织男女青年在仲春时节搞野外******,其目的是促进早婚早育,增加人口资源。后来官府不再组织,到战国秦汉时期逐渐变成民间平民阶层未婚男女自由恋爱的野合习俗。

    每到仲春时节,未婚男女在野外郊游宴饮,如果互相看上了,可在桑林之间,濮水之上,**野合。这便是成语桑间濮上的来历。

    试婚之后,如果双方满意,男方便请媒人上门提亲,两人结为秦晋之好。如果有一方不满意,就当发生过一日情,然后一拍两散,很有点后世自由恋爱的样子。

    这种习俗一直到唐代都还存在,宋代以后,女子贞洁被过分强调,便逐渐消失了,只在一些少数民族保留下来,直到20世纪,野合习俗都还在一些偏远地区存在。

    现在这种习俗已经完全被自由恋爱和婚前同居所取代了,而仲春野会,也变成了酒吧迪厅约炮。

    贵族女子一般不会参加野会。倒不是为了守护贞洁,贵族女子离婚再婚甚至婚前恋爱在汉代也很正常,给女子套上贞洁的枷锁,那是数百年之后的事情了。但是贵族子女的婚姻一要讲究门第,二要听从父命,因此贵族女子是不太可能去仲春野会上寻找对象的。

    贵族和世家豪族的青年男女也会有自己圈内的交友活动,他们可以谈情说爱,但不太可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婚姻,一旦谈婚论嫁,势必顺从父母和家族的利益。例如,曹操先后把三个女儿嫁给傀儡皇帝汉献帝,这三个女孩就丝毫没有自主的权力。

    从这一点来说,出生于贵族世家,是幸运也是不幸。而生于平民寒族,不幸中也有幸运。毕竟,爱情有时比荣华富贵更加令人心醉。

    不过,门阀制度的限制并不妨碍贵族男子参加平民青年的仲春之会,虽然贵族男子极少会娶平民女子为妻,但纳妾养情人,都不妨碍他们跟平民美女之间发生爱情。而平民人家,如果家有女儿被世家子弟看上,哪怕没有任何名分,也是十分荣耀的事情。

    由于今年关眉开始参加仲春之会,解县的野会派对每天都热闹非凡,远近郡县的风流公子浪荡少年,无不想来一睹风采,说不定能有机会与美人共赴巫山,甚至抱得美人回家当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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