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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我想做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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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 我想做唱片 (第2/3页)

应该有七百万港元左右的利润。

    假设《枪火》在香港全面下画后票房能破三千万港元,“世纪”获得赚七百万港元左右的利润,那么台湾保守估计票房应该也能接近一亿新台币,也就是两千多万港元,台湾这一部分票房不用再减去500万港元的电影制作费用,“世纪”就有可能获得七百到九百万港元左右的利润。

    然后再加上《枪火》国粤语DVD发行,以及拥有不确定因素的内地上映等等的分红,“世纪”在《枪火》这部电影上总的赚取两千万港元应该不是太大问题。

    当然这些只是唐谦凭借《枪火》在香港试映两周后,通过1147万港元的票房预估分析出来的,并不一定精确,但偏差不会太大。

    饶是如此,由于成立“世纪”电影公司和制作《枪火》已经把唐谦到手的《疯狂的石头》票房及DVD分红等用得差不多了,所以《枪火》的两千万港元“预估”利润还要拿来维持“世纪”电影公司的运营,也就是说唐谦要筹拍下一部独立制作的电影,至多只能拿出一千五百万港元来制作。

    一千五百万港元的制作费虽然是《疯狂的石头》制作费的五倍,《枪火》制作费的三倍,但也算不上什么大制作,所以吴宗宪问唐谦下一部电影还是不是小制作,他当然说了不算了,一切还得由“钱”这个东西来说话。

    “没钱可以找我啊,”听得唐谦的意思好像是缺资金,吴宗宪立马来了精神,“你是不是有下一部电影的计划了?什么电影?缺多少资金?看看我们有没有再一次合作的可能。”

    刚才还为替不替周杰伦发片而为难的吴宗宪,面对唐谦说缺钱的时候态度完全改变了,周杰伦的唱片能不能卖是未知数,但从《疯狂的石头》和《枪火》来看唐谦的电影,不火真的很难,所以只要唐谦有意思开新片,缺钱的话他完全可以投资,与“世纪”电影公司对电影进行联合出品。

    “暂时还没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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