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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八章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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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六十八章 判断 (第2/3页)

形一下子判明不了。

    周处长说这电的问题安良还是你熟悉一点还是你多考虑一下吧!包安良感到为难了。这么说周处长又把这么复杂的事情交给他了。

    为这事他一下子竟茶饭不思,感到压力很大。一头是哭哭啼啼的个体农民,一头是理由实足的国有企业。一头死人摊在殡仪馆不火化,一头强调自己没有没有错,不肯赔偿。这事情感到还真是不好办。

    夜里为这事睡不安宁。碾转反侧,难以入眠,直到一点钟以后才慢慢闭拢眼去。梦中还想着白天碰到的棘手的事情。他想这么事情只有去问问他的太爷爷了,太爷爷生前审过的案子多,他会有办法审理清楚的。他于是飘呀飘来到人间安全咨询所,他太爷爷的办公室。

    他的太爷爷——包公。这时正在网。他见过太爷爷向太爷爷说:“太爷爷,你生前审过无数冤案命案。人家叫你包清天,可是孙孙儿我今天也碰到了棘手的事情,也不算冤案也不算刑事案件,可是却十分难断。不知如何办理才好。

    包公抬起头来看了安良一下,说:“你倒把事情来龙去脉讲给我听听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安良于是就把高压线路打死人的事情大略地向他讲了一下。包公听了眨巴着细眼想了一会后说:“你以前说你看过七侠五义和包公案的故事。这些故事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后人替我虚造的。但其中包公审石头,和一个谋杀亲夫的的案中案。那是真的。你如果手头有这些书,你回去仔细去看看就明白了,你这个案子怎么才能弄清楚了。

    “要弄清一件案子,一定要十分细致地弄清案件的各个细节。然后再进行过细的分析。”

    包公对安良说:“当年我在开封做知府时外出巡视,路过一个集市,看见一个穿着破烂的十几岁的男孩坐在一块石头上痛哭,我叫张龙去问那孩子为什么哭,他告诉我说,他是个买大饼油条的。‘早上他早早地起来。到街上卖了一团箕大饼油条,因为我早晨起得早,大饼油条卖完我累了,就坐在这块石头上休息一会。不想自己因为困了我就在这块石头上打起了瞌睡来。但是等我一觉醒来,我袋子里卖大饼油条卖来的铜板全没有了。我家有六十岁的老母,等着我籴米煮饭给她吃,我现在一个铜板也没了。我怎么给老母亲籴米煮饭呢?明天我怎么再贩大饼油条去卖呢?所以我在这里哭。’我听了买大饼油条小孩的话,知道他身上的钱肯定是叫人偷去了。可是怎么()找到[望书阁]这个偷卖油条孩子钱的小偷呢?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我想了下,就叫张龙赵虎王朝马汉,把那块石头抬回去,要回衙门去审问这块审石头。

    “看我把卖油条孩子坐过的石头号抬去要去审石头。那些看热闹的群众都跟着我们去看,他们边看边议论:‘包公什么冤案都能审出来,难道这石头也能审出来?’人们纷纷议论:说石头能偷孩子的铜板?把石头抓去审堂石头能说话?这包公是不是有点傻?”等等各种话语。我装作没听见,任他们去说去。

    “我到了衙门,故意把大门打开得大大的,让大家都进来看我审堂。我于是就把那块石头放在厅堂前,我叫王朝马汉打那石头。问他有没有看见过孩子的铜板,这些铜板是不是你把它贪污了?石头半天不说话,我就叫王朝马汉再打那石头,可是打了半天,王朝马汉的执法板都快打折了,石头还是无讯无息不说话。最后我只好对来厅堂里围看的民众说,石头狡猾得很不肯说,我也审不出来,可是这个卖油条的孩子家有六十岁的老母,要等他卖了大饼油条的钱回去买米,现在他的铜板都被石头偷了,石头又不肯还,他没法回去给他母亲买米,怎么办呢,还是大家生点好心,每个人拿出一个铜板来救济一下这个孩子吧!大家说好的,我们都愿意拿出一个铜板给卖油条小孩。

    “当时我就把大门关起来,只开了一个小门,我叫张龙在小门边放着一只放着水的面盆。我嘱咐了一下张龙赵虎,注意一下。于是我就让出去的人出去一个扔一个铜板到水盆里,出去一个扔一个。结果有个人把一个铜板丢下去面盆的水面上马上浮起来一圈油。我叫张龙立刻把他抓住,搜一下他身上,果然发现这人身上袋子里有一大堆有油腻的铜板,卖大饼油条的小孩子他的手老是拿捏油条,经他过手的铜板自然都有油的。这许多沾着油腻的铜板是卖大饼油条的小孩子无疑了。这就把那个偷卖油条小孩子的铜板的贼抓住了―――――”

    包公讲完对安良说:“安良孙呀,遇到复杂的事情一定要多动动脑筋,然后细致地去分析,事情总能弄清楚的。”安良听了深受启发。

    一会他醒了,方知又是南柯一梦,回想着包公对自己说的话。结合他当前这件高压线下死人的事。他觉得他是要好好地想一想。看看东海船厂这件高压线触电事故的蛛丝马迹在那里。他感到这椿案件要判明,其中两椿事件必须弄明白。这人是高压线感应而死的还是有其他原因?当然在理论上来说,平常不打雷不下大雨,有一米五多距离的高压线不可能会从导线上传递电流到房顶上。除非有金属物介入和延伸。第二件是,这房子的地基是在拉高压线以前打好的?还是根本没有打过地基?这是两个关键问题,把这两个问题弄明明白白了,事情也就好解决了。

    为此。他又来到出事的工地上仔细察看,这时安良在工地上。发现房子的中间立柱上有几根十八毫米粗的钢筋竖立在那里,看来这是为加固房柱而特地加上去的。他就过去仔细地察看那根钢筋。其中有一根还歪斜地横倒在下面的屋边,好像是正要拿上去时掉下来的。他赶快爬下去仔细地看那根钢筋,发现其中一头在一米多点的地方,竟粘着一点动物的皮肉样的东西,他猛然意识到房主人,——那个年轻的农民,也许是拿这根长长的钢筋,他站在屋顶上正要直直地提升上去时。那根钢筋在上面碰到了空中的高压线,他就被高压电打下来了。

    于是他和周处长说,我想去看看死者的遗体。周处长问安良遗传我们来时不是已经看过了嘛?安良说我现在想去看看他的手。周处长说好的你去看吧。

    当安安良和保卫科长来到工厂的冷库小间,见那后生无声地躺在板床上。安良仔细地察看那遗体,他的两手指头弯曲着,安良扮扮他的手指,怎么也扮不开。弯得牢牢的,他蹲下身来仔细地看那手曲着的空心拳头,仔细看那弯曲的手指,果然发现四个指头竟都有被什么灼伤的深深的痕迹!看来这是他在手拿钢筋时,一不小心钢筋的上一头碰上了高压线,强大的电流通过他的手指时烧灼的。同时那高举的钢筋触碰到了高压线。整个人就被高压电击倒。

    现在要把他手指被烧成弯曲状处拿些肉皮,和那根钢筋上粘着血皮拿去一点,请医院化验过,是不是是一个人的?具体地说,这个钢筋上粘着的血迹是不是死者的?如果是,证明上面的事实如此。这个事情就是确认死者身上的血型是不是与那根钢筋上沾着的血型相同。那触电的性质也就明白了。

    第二个,关于在拉高压线之前放没放过屋基地。这个问题要是弄清楚了,责任也就明确了。于是他来到事故场地,看看房子的基楚究竟是拉高压线以前放的?还是造房子时才放的?

    当安良在墙边上蹲下来,他找了一根小铁棒挖去泥土,仔细地察看那用石头填的房屋地基石时,有点水泥块在上面,他把水混用石头打一点下来,拿到有关部门去化验一下也就知道了。

    经与经济法院法官和电业局的工程师商量研究ghk,他们同意了包安良的方法,于是他们就当着着房主人的面,叫泥工稍稍敲一些房子墙脚的水泥下来,那水泥是已经凝结了,敲下来一点经仔细察看,是过去的陈水泥,与现在刚粘上去的水泥完全不一样。再看看有点露出在外面的乱石,色泽也比较陈旧了,经大家分析,认为这房子的墙基是原来堆筑的。不用化验也能看出来。厂里的保卫科长和安全科长也只得承认,可能当时房子墙基已经堆筑好了的,但是他们工厂在勘察线路时没有注意到,这是工厂勘察外线的工程师等人的疏忽。如果当时及时发现了这里有房基地,可能以后要造新屋,他们当时就会把线路避开了。

    但是勘察路线的工程师说,因为这个村庄有好几个过去的火烧场基。有的还有残桓断墙在那里,但当时都已经没有房子,所以他们拉高压线时,就从这些墙基上跨越过去了。路过这段现在造房子的地基时,他们也看到了那高起在地面一些放置在那里的几块石头。因为石头看去也不是很新,也以为也是残房墙基。没有想到这是新堆筑的房基地。这是勘察线路工程师和工人师傅们的失误。到此工厂无话可说,对在这里拉高压线,现在造房子后出了事故,他们有一定的责任。

    而那钢筋上的血肉和死者被灼伤之处的血肉,后来医院化验室化验得知两处地方采来的肉皮的血型确系一个人的。从而说明当时安良假设的情况是相似的:“死者是在房顶上提起一条钢筋准备放到墙柱中时,因提得过高,一时只顾下面。而没有看上面。结果把钢筋碰到了高压线。以致被高压电电击致命的。不是好模好样人站在房顶施工而被高压电电击的。这样死者本人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事情到此经三方面:“工厂和房主人,与经济法院和县供电局、市劳动局劳动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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