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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蛰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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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 蛰伏 一 (第3/3页)

 而《大明令》相当于宪法,是不可动摇的。《大明律》虽然是和《大明令》一起发布,但是由于开始是命左丞相李善长等据唐律撰律二百八十五条,朱元璋一直嫌其有失偏颇,且不愿遵循古例。在洪武六年,诏刑部尚书刘惟谦等详定大明律。次年二月完成,颁行天下遵守。仍脱离不了仿效唐时的“五刑”制,最高刑罚死刑为绞、斩,其刑罚较唐律相异之处是在徒、流二刑下附加有杖刑。

    后来一直在修改当中,在洪武二十二年,又诏令太子主持,翰林院同刑部官再次更定《大明律》。但是由于太子次年的病逝一直搁置,现在重新让皇太孙主持其事,不免让百官想入非非。因为只有皇帝或者是储君主持修订。

    皇上到底是怎么想的呢?百官这样想,而朱允炆此时,也是这样想的,纵然他经常入宫拜见皇祖父,并定时汇报他经手的一些事务,但是朱元璋始终没有表示出什么明显的态度,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或者是对于他处理事情的一些意见。

    这一切都显得有些诡异,但是朱允炆观察很久,也只能把这些归咎于朱元璋的丧子之痛中,虽然他不相信老朱会这么看不开,但实在是没有理由能解释这一切。

    不过,朱允炆也发现了一些蹊跷的地方,老太监德阳,居然从上次提走蒋瓛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踪影。按照道理,大明在朱元璋当政期间,太监就连出京师传旨的权力都没有,他会去那里呢?

    这只是一个疑问,转眼间,八月已经来临,随着梅雨季节的过去,朱元璋好像恢复了一些精神,此时,浙江再次发来急报,太湖水军自从折损了傅友德之后,倭寇日渐猖獗,欺水军无主帅,游走于各卫所之间走私货物,更有甚者,杀人勒索,无恶不作。

    在杨杰的建议下,朱允炆对于从江南之地发来的奏疏,一律呈交皇上御裁,之前朱元璋还不为意。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觉得倭寇实在可恨,遂下诏命魏国公徐辉祖、安陆侯吴杰备倭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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