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想法 (第2/3页)
这些享用朝廷酷饷毛复吏们还有没有点体恤百姓的良心门。…一
从表面上看,朱元璋只是论及辛苦问题。好像光说农民艰难,没有说这些俸禄够不够养家,开始朱允坟看的时候,也是主观臆断的认为如此,但是随着内厂调查现在大明的生活标准。朱允坟才慢慢的体会到。大明的俸禄其实并不低。
认为官员“若将所得俸禄养家,尽自有余以七品县令的俸禄而言,是七石半大米,一个,成*人的月需米量不过三斗,七石半大米是二十五个人的口粮,你说它低了。那么要多少才算高呢?
七石半大米,折合另一个时空的钱币为一千八百四十元左右。想对于一个建国初期的大明,给于官员的俸禄不算低了,后来由于大明宝钞控制的比较严格,所以在这个俸禄的基础上,朝廷放俸禄一般遵照七成米、三成钞的比例放,但也不至于说是底薪了。
想想自己当初大学毕业。在律师事务所打工,实习期间每个月不过千余元的工资,相比之下,好像一方父母官还不如他一个打工仔。但是要想想两个,时空的购买能力,根本没有可比性,大明建国初期,无论是铜钱、银子,还是经过自己整顿后稳定的宝钞,购买力是十分强劲的。
更何况每个官员背后还有田产、祖产和部分生意往来,也可以补贴生活。那么为什么那么多官员还要抱怨俸禄太低,还要去贪污呢?
为了这个问题,朱允烦暗自揣测了很久。也问过诸如杨杰、方孝孺和傅雍等个层次官员同样的问题。提及高薪养廉,方孝孺是十分赞同的,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两眼也是充满着疑惑,还是杨杰一语中的。参杂着朱负波的思想,可以总结出:
官员们家庭人口众多,家庭人口不但包括妻子儿女,而且还要包括奴仆杂役,三妻四妾和丫鬟随从等等,就拿原先说过,为国捐躯的武定侯郭英。官方允许其养奴仆二百人,但是被御史参奏的确实蓄奴六百余人。这样以来,这么多人口。要靠多少粮食去养。光是穿衣一途,恐怕就耗费不少。
由此,方孝孺翻阅古籍。得出一个悲剧的结论,前宋是官员待遇最好的朝代,那么官员的俸禄够花了吗?
在古籍中现,比如王安石说靠自己的俸禄为生的有数十人;苏轼在被贬官的路上,携家挈口,跟随左右的还有二十余人。其他有名的文人。比如杨亿说有三十余人依赖自己生活。石介说有五十多人。张末、陆游则说过靠自己的俸禄生活的有十余人。因此,大略估计一下,宋代官员的家庭平均是三十人光景。
结论是这样的:“能够全赖俸给生活的官吏,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纯靠俸给生活的官吏是不可能有的这就是说,如果按照官员的俸禄要养三十人计算,在俸禄较高的前宋官员,依旧是不够养家糊口的,这是一个,让人沮丧的结论。它似乎证明。官员贪污是必然的,无论工资多少都是没用的,哪怕是调整到像前宋那样给国家财政造成很大负担的标准,仍然不能使官员养活他们的家人。
朱负波在这里陷入了困境。这就是说俸禄不仅要养活官员本人。还要代他们养活家口。如果官员的家庭像老百姓那样平均每户只有五口人,那么事情还好办。问题是,官员们要娶一大堆妻妾,生一大堆子女。有一大堆为之服务的奴仆,还要过上舒适甚至奢靡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多少工资才够他们用?
因此,认为哪朝哪代工资低而导致贪污的议论是可以商椎的。
因为工资高低固然对官员生活有点影响,但在官员的家口、生活水平没有办法约束的情况下,工资永远都是不够的。如果工资不够就能成为“当贪官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永远存在。
按照老朱的逻辑,他已经按过老百姓家庭一家五口人的生活标准向县令支付俸禄,但是一个县令家庭,但是县令的直系亲属加上雇工、奴仆和帮佣等人,一般来说郗过五十人。也就是说他实际需要养活的是五十个,人。以五个人生活的工资应付五十个人的生活,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他实际的收入必须达到法定收入的十倍才行。
如果以县令做为官场的平均标准,那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整个官场的收入必须是法定薪酬总额的十倍,才能让官员家庭过上基本的生活。由这一点就可以知道,官员追求法定福利之外的收入的动力有多大,要想让官员不贪又有多困难。
当然,这里不保罗有些人家境特别好。或者家庭结构特别简单。生活又极其简朴,那么他可以不贪,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不是主流?
朱负坟由此陷入了沉思。高薪养廉,到底多高才算是高呢?这条路明显的有些走不通,随着你俸禄的提高,官员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奴仆、妻妾的人数也在增加。那是一个永远也填不满的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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