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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田改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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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章 【田改之难】 (第2/3页)

   又过了好几年,才有所小成。

    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让秦国的国力大大提升,对土地的利用率也更大。

    使得秦人年有余粮,能够强于六国。

    那时的秦国,供养百万大军和数百万运粮民夫,碾压六国,也是可以的。

    可是现在统一六国之后,却反而被六国这些混乱的田制所拖累。

    细细算起来,燕赵齐三国之地,征收上来的那些粮草,刨去郡县开销,连供养北方三十万大军都很吃力。

    尤其是那个燕国,几百年来死守周礼,还引以为傲。

    田制改革甚至爆发了多起械斗冲突。

    北方修建长城的很多徭役,甚至得自己带粮食,或者家人给送粮,才能养活。

    而巴、蜀、黔中这样已经彻底变法好几十年的秦国地,却能够同时供养五十万南征大军和修建灵渠、驰道的几十万刑徒、徭役。甚至还分出来一部分,供养了修建丽山园和阿房宫的七十几万刑徒。

    其中区别,可见一斑。

    不过……

    始皇帝陛下下令南征百越,征发五十万大军。又征发刑徒、徭役修建灵渠。几年下来,用光了整个巴蜀的粮仓。

    北征匈奴,将整个旧齐国地,乃至燕赵的粮食,也耗费一空。

    每每下方官员上报求粮,都是朝廷最头疼的事情。

    国府粮仓,近十几年来,都是捉襟见肘的。

    不过秦国尽管捉襟见肘,但还是一直死守赋税底线。

    尽管这么多年征战,却也没有提高过赋税。

    商鞅变法提出,秦法的信,是最基本的东西。

    朝令夕改,是法治之大忌!

    田租十率一,定下来,便极少去改变。

    秦法按照每年的收成数量,抽取十分之一作为赋税。

    比如一亩地,这一年产粟米15石,田租就是1.5石。

    这个租率,是不变的。

    另外,会在所有田地中,选取大约十分之一的良田,作为租田。

    租田为黔首共同负担耕种,收成全部归国有。

    这就是秦法中所有的赋税。

    如果国府再需要粮食,向民间再征收。

    则是以买,或者借的方式,来向民间收取。

    买粮好理解,而如果是借。

    那来年丰年,要少收田租以还民,或从租田收成中,拨粮还民。

    如果因为连年征战,国府实在还不了的,会按照耕作立功来拜爵偿还。

    但这仅限于彻底完成变法的旧秦国地。

    原本六国的属地,很多连田制都还没改,税收大多按照六国旧时方案收取。

    税收少,还屁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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