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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反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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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一章 反对派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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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派的阵容之强大使光绪感到左右为难,他只得勉励厘定官制大臣和衷共济,妥善协商,厘定官制大臣们最终作了妥协,于是原似裁撤的吏部、都察院被保留下来。

    在拟定的新方案中仍设内阁制,置总理大臣,左右副大臣各一人,各部尚书同为内阁政务大臣,均辅弼君主,代负责任。所设之部为外务、民政、度支、陆军、海军、法、学、农工商、交通、理藩、吏部。另设政务处为资政院,礼部为典礼院,大理寺为大理院,都察院仍旧,增设集贤院、审计院、行政裁判院和军咨府。

    1902年4月6日,光绪发布裁定中央官制的上谕,宣称:“设官分职,莫不因时制宜。今昔情形既有不同,自应变通尽利。其要旨惟在专责成、清积弊、求实事、去浮文,期于厘百工而熙庶绩。”

    本要任命刘飞扬为内阁总理大臣,但他力辞不就。最终任命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康有为为会办大臣;沈应奎为吏部尚书;王文韶为民政部尚书;陈其昌为度支部尚书;瞿鸿禨为礼部尚书;梁启超为学部尚书;刘洪恩为陆军部尚书;沈家本为法部尚书;张力才为农工商部尚书;吴信锋为邮传部尚书;载沣为巡警部尚书;寿耆为理藩部尚书;陆宝忠为督察院督御史。

    这样,虽然刘飞扬没有参加内阁,但是内阁中的要害部门多是他的人。

    与此同时,奕劻、刘飞扬仍留军机处,康有为补为军机大臣,林锐以侍郎用,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王文韶、瞿鸿禨、载沣,均须辞去军机大臣职务,专管各部事务。

    政体改革的程度没有获得改良派的认可。并且在内阁的十四席位置中除了刘飞扬的人占五席外,旧势力仍占六席,而改良派只占有三席。

    但这样的改革毕竟使中国中央政治机构向近代化的方向前进了一步。它确认了三权分立原则,行政、司法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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