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议员们在行动(一)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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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的过程中,大朝庭已经容许甚至鼓励新的利益集团的发展,它已经在形成新的社会风气和创立新制度方面作出了贡献。虽然朝庭也已经放宽了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并把公共事务交给公众讨论。至少在1904年以前,它还能够控制新思潮,并防止它们对原有的权力中心构成任何严重的威胁,大部分的商会、自治会和其他新的组织的成员依然是忠实的臣民,但是至从光绪逝世以后,民众的政治期望惊人地增加了。
戊戌变法以前,大部分文人感到康有为过于激烈,不得不支持慈禧太后去反对康有为,但当刘飞扬进京勤王后,大清朝庭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并超过了当年康有为曾经打算做的一切时,不管是旧的地方士绅,还是新的资产阶级都却断言朝廷走得还不够远,不够快。在1904到1906年,他们坚持新的要求,当不能得到满足时,这些要求就引起了普遍的不满和更为广泛的反清大联合。
一方面朝庭在压力之下前所未有地开启了社会各阶层的政治参与途径,另一方面政治压力也越来越大,因为新兴而起的资产阶级在人民力量党的支持下不断提出更为激进的诉求。
内阁总理奕劻在1904年1月30日上了一道奏折,要求“速设资政院以立上议院之基础,并以都察院代国会,以各省咨议局代议院”,他认为“省城咨议局即各省之总议院也”。张之洞所设计的地方咨议局有很明显的局限性,基本上属于督抚控制的政策咨询机构。但是他首次提出了“省设咨议局”的主张,不但直接影响了以后省咨议局的建立,也直接影响了朝庭的相关决策。
当年4月19日,光绪下诏,决定在各省设立咨议局,并筹建资政院。从上谕规定的咨议局性质、地位、作用及议员条件等内容来看,上谕中所谓的咨议局也并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一个“采取舆论之所”,所起的作用限制在“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为资政院储材之阶”范围,是一个决策咨询场所。但是在这份上谕中,也说明了这种设置的合理性以及最终的改革目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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