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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议员们在行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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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五章 议员们在行动(三) (第3/3页)

启设立皇族内阁后就对君主立宪是不是还能成功表示怀疑。

    民主党中的绝大多数人相信,只要有了一个立宪国会,一切都是可以办到的。

    杨度则被当时的主流舆论认为是对宪政理解得最为深刻的理论权威。杨度认识到君主立宪国家的宪法,以英国的民主程度最高,德国次之,日本最低。他把这种差异归结于人民力量的大小、君主让步的多少。而最为根本的区别在于国会召开的早晚。所以他主张速开国会:“必有国会,而后国民有提议宪法承认宪法之机关。始可以国民之意思另加之于宪法范围之内,乃可望宪法程度之高也。”

    杨度直言:“假使人人起来力争开设国会,俄国亦不足虑,直可成为德国。”他宪政理论著作《金铁主义说》影响深远,为他自己也为君主立宪学说赢得了大量的信徒,这些追随者基本上是当时社会的中坚力量。

    但是他们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在西方社会,立宪制度是在商业社会成熟和各派政治力量(包括体制内外的力量)充分妥协的基础上自然生成的。体制创新虽然可以促进民主制度的发展,但是也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现实依托,而在立宪期间,人们更为关注它的人为设计因素,认为一个社会和国家只要速立宪政,就会立刻达到国富民强。在这个意义上,民主党中有不少人与康有为的想法不同,比他更为激进。

    官僚层中也不乏有人持有这样的迫切心境,工部员外郎刘桪的奏折颇有代表性,他是以德国的强国之路作为论据:彼则仿效良法,急取直追,不遗余力。我则审慎迟回。兹所以一有效,一无效也。我国每举一事,必曰试办。若宪法者,英国行之有效,德国师之而亦有效,圣人复起不易斯制,但当实力奉行,不必故为尝试。譬诸病症已审,方书已具,药力一到,沉疴立起。亦何容稍事疑畏以自误乎?

    如果不察发此言论之人的身份地位,单从内容来看,这无疑是一位激进者的主张,他认为立宪政治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行政体制,如果再耗时预备试用,简直是贻误战机,朝廷应该当机立断,就可以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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