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3章 合议庭的探讨,我们应当支持反抗。 (第1/3页)
合议庭内。
钱罡等三名法官正襟危坐,神情肃穆。
“两位,开始讨论吧。”钱罡说道。
两人点点头:“从目前双方的质证和陈述来看......”
....
几人就林江雪器官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三人都完全赞同林默的结论。
有医院出具的报告,三人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接着钱罡问道:“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那是什么?”
审判员王兰:“我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林江雪的目的是制止侵害,这没错....
但她所造成的伤害,与制止侵害的必要性之间,明显失衡。她完全可以选择伤害性更小的方式。这种极端手段反映了其主观上带有报复和羞辱的故意,超出了单纯防卫的范畴。”
审判员吴磐:“如果按这个逻辑,那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无限防卫权’就形同虚设了!法律之所以规定对强奸等严重犯罪可以无限防卫,就是预见到了那种情况下,受害者无法精确拿捏‘限度’。要求林江雪在那种情况下还能‘点到为止’,是强人所难。”
讨论了一阵子,没得出结果。
钱罡继续问道:“如果构成犯罪,如何量刑?”
王兰:“如果最终认定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量刑也必须极大减轻。林江雪毕竟是受害者,其事发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且对方有重大过错。我建议在法定刑以下大幅度减轻处罚,甚至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但有罪判决是必须的,这是捍卫‘防卫限度’这条法律红线的底线。”
吴磐:“我倒是认为认为应判无罪。
这不仅是对本案的判决,更是一个风向标。它告诉所有潜在的受害者,法律会坚定地站在他们一边,当他们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可以勇敢反抗,不必担心事后被法律‘秋后算账’。
判有罪,无论刑罚多轻,都是在林江雪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对社会正义感的打击。”
钱罡表情严肃,沉默片刻后才说道:“我们都同意林恩首先是受害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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