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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诸葛之均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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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二章诸葛之均输法 (第1/3页)

    神武元年时,张虞进位唐王,为限制相权,特设计司,长官为计司使。朝官因计司权大,拥有审计诸署之权,遂私称计司使庾嶷为计相。

    其称谓本来自于张苍。时张苍以列侯身份在相府任职,统领诸郡国上计事,故众以计相称之。因此计相名为相,但却无相权之实。

    从计司初期职责来看,单纯拥有审计财政与官营盐铁二权,计司权利谈不上大。然随着张虞允许与默认,近年来计司管辖范围渐渐扩大,如拥有司法权及干预行政审批权,已经能对相权形成制约。

    今庾嶷向张虞提出平准、均输二法,其目的想为朝廷充盈国库,但其在实现目的之同时,必然是在寻求权利的的扩张。

    钟繇作为行政首脑,州郡及中央政务本由他负责,然计司寻求权利扩张势必影响到相权行使。故出于维护权利,钟繇对庾嶷寻求权利扩张自然没好感。

    当然了,维护相权仅是钟繇反对平准、均输法的原因之一,更重要是平准均输法将会极大影响商税,以及严重挫伤民间经济活力。

    在张唐税收体系中,商税包括缗钱税、市租、车船税等。为了更好征收商税,朝廷在邺城、南郑、陈留、长安、太原等大都市遣吏直管市场,余者市场由州郡自设市啬夫征收税务,其商税独自上交到州郡,再由州郡运输至中央。

    因此商税与田赋相同,不受计司直辖,而今若执行均输法,商税势必会大幅度下降,这将极大损害了州郡的利益。

    毕竟在产出恒定的情况下,钱不会凭空出现,只会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均输法无非是代替了商人贸易,赚取商人的利润,民间商贸锐减,意味着商税大幅度减少。

    在此背景下,钟繇反对庾嶷施行均输法乃必然之事。

    二相见解的不同,极大影响了朝廷舆论走向。或士卿抨击均输法为恶法,尽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国如行均输法乃与民争利。为此有计司属吏上疏,均输法充实国库的重重好处。

    然官僚权利的冲突对张虞来说并不重要,他作为帝国的创立者关心的是政策是否是于国于民有利,若是执行下去,富官伤民岂不讽刺?

    望着案几上的奏疏,张虞迟迟不语,思虑其中之利弊。

    “文和、公则,你二人有何见解?”张虞忽问道。

    郭图说道:“均输夺商人小民之利,以充实国库。然其中是否能行,图不敢妄言经济之法。古言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商法收取于商贾,均输夺商贾之利。二者本意不同,实难论断!”

    郭图作为大族,自然有涉及商业贸易,然郭图却不敢直言均输法不好,恐会引起张虞的猜忌。毕竟他侍奉张虞十余年,算是摸透了张虞的性情。

    “陛下!”

    贾诩沉吟少许,说道:“郭侯橘、枳之论,诩以为精妙。商税无非因商贾暴利而收税取之,而若代行商贾事则恐官吏难为商贾。毕竟为官与为商乃不同之事,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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