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决定回乡 (第2/3页)
咱的份儿?”
“真的?小慧,你和林子打算报名吗?”
“当然要去!就算工种可能一般,但能留在城里,总比下放农村强百倍!”
“那我考虑考虑,还得跟家里人商量。”
“好!咱们先去劳动局门口看看公告,弄清楚报名时间再说。”
县劳动局位于建设街西头六十八号,紧邻县人民武装部。熊慧正是借此地利,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两人很快来到劳动局公告栏前,看到了那份关乎她们前程的招工通告。通告用毛笔誊抄在两张全开大白纸上,红头文件原件则张贴其后。
通 告
根据县革命委员会和县计划委员会指示,为满足本县工业发展需要,决定招收新一批工厂职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工对象与条件
户籍及学历:
下乡满三年,初中以上学历知青(需户籍所在地组织推荐信)。
应届高中毕业生(仅限文体特招,需学校推荐信)。
年龄与身体: 年满16周岁,男≤25岁,女≤23岁;身体健康,能胜任体力劳动。
政治审查: 家庭成分清白,本人思想觉悟高,无不良记录(需学校/知青点/生产大队政审盖章)。
二、招工单位、岗位与名额
县机械厂:
车工:30名(男女各15)
钳工:20名(限男)
县麻纺织厂:
挡车工:50名(限女)
机修工:20名(限男)
后勤服务岗:20名(男女各10)
文体特长特招:12名(男女各6,岗位厂内分配)
三、福利待遇
工资: 学徒期一年,月薪18.50元。期满转正,按八级工制定级(月薪约32–45元)。
劳保: 发放工作服、手套、肥皂等;提供取暖费、降温费、洗理费补贴。
保障: 免费医疗(企业卫生院);提供单身宿舍或排队分房;子女免费入托/入学(企业子弟学校)。
四、报名与录用
报名时间: 1972年7月1日—15日。
报名材料: 户口簿、推荐表(盖章)、政审表(盖章)、毕业证、县医院体检表(文体特招另需学校推荐表、政审表)。
录用流程: 劳动局初审 → 企业复审 → 发放《录用通知书》。
录用公示: 录用名单于本公告栏张榜公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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