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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朕素以国事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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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2章 朕素以国事为重 (第1/3页)

    钱谦益没有死。贪污剥皮实草是祖训,但并不是成文法,三司会审给他定的是坐赃罪。《大明律》针对贪污受贿的细分有六种,即监守盗、常人盗、受财枉法、窃盗、受财不枉法、坐赃。

    坐赃是“六赃”里面最轻的,但选取的又是坐赃罪里面的顶格判罚。《大明律》规定:坐赃致罪是指官吏人等非因事受财的情况,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给予财物者减五等;收受五百贯及以上,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钱谦益收了郑芝龙一百两金子,折合白银一千两、铜钱一千贯。水火棍一百下,林冲都扛不住,跟死刑也没有太大差别了,至于死不死,全看皇帝的心情。

    三司这些人也够狡猾的,既要面子,也不想担责拉仇恨。虽然大明没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但在实践之中,“官官相隐”是常态,毕竟大家都是同僚,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做绝。

    所以大家才那么憎恨阉党,因为阉党往往不遵守这些潜规则。

    朱由检之所以愿意让三司会审,也是不想脏了自己的手,毕竟他要假装“依法治国”,没想到皮球又被踢回来了。

    其实,相比于受贿罪,“大不敬”和“欺君之罪”这两个口袋罪,才是钱谦益最大的麻烦,但口袋罪也是一样的道理,杀不杀全看皇帝的心情。

    责权对等,朱由检刀已经握到手上了,但下朝之后,他气已经消了,突然不想杀钱谦益了,因为杀了这厮,完全是没有收益的,以正国法?可贪污的那么多,比他过分的比比皆是,其他人都不抓,单抓钱谦益,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反腐就是反腐,要是被曲解成内斗,那可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大明百病缠身,要说腐败问题,那是不可能没有的,但是反腐这件事,就不应该由朱由检提出来,就像改革也不能他主动去做,如果有个海瑞一样的人物,那就支持他;如果没有,那就算了。

    朱由检是个怂货,目前他还不太敢对内动刀:没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就发起对内清洗,他怕会引发不能承受的后果。而且,派谁去反腐呢?反腐的人如果也贪腐,又该怎么办呢?他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

    最终,钱谦益被处以罢官、除功名、抄家、流放东番、杖一百的处罚。这一百棍还要分期,要是一下子打完,他就可以去见自己的老祖宗钱镠王了。

    汤豫报告说:“钱谦益死里逃生,在狱中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叩谢天恩。”朱由检哂笑:“嘿,他挨打还要谢谢咱呢!”

    年底,秋税转运完毕,朝廷总共收税一千八百万两。各地起运的比例不同,大致上朝廷分走了七成,额定起运一千二百六十万两白银,实际到手一千万两,朱由检甚至还有点感动。

    己巳年全年税收三千多万两,这应该已经算是压榨到了极致,在现有税收类型没有太大改变的情况下,已经很难再增长了。想要收更多的钱,要么继续搞摊派、竭泽而渔,要么想办法收富人的税。

    当然,也还可以另辟蹊径。国家的收入除了税收,还可以有经营性收入的嘛,就比如盐铁专卖、茶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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