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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山谷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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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山谷蜜月 (第2/3页)



    朱凯旭蹲在灶前烧火,火苗舔着松枝,噼啪响得像放小鞭炮。

    胡云曦把山鸡剁成块,姜块在案板上拍得“咚咚”响:“王伯说这鸡是散养的,你尝尝看比食堂的香不?”

    “比食堂的香。”朱凯旭用草绳捆竹筒,竹节边缘的毛刺扎得掌心发痒,“比律所楼下的热粥香,比集训时食堂的白馒头香。”

    他抬头看她,阳光透过木窗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影,“比所有我吃过的东西都香。”

    胡云曦的手顿了顿。她想起去年冬天,朱凯旭在国家队集训时发烧,她坐了三小时高铁去送姜茶,在队医室守了整夜。

    他当时烧得迷迷糊糊,抓着她的手说:“姜茶没你做的甜。”

    午饭摆在用树根雕成的桌上。竹筒饭掀开时腾起团白雾,野莓酱抹在玉米饼上,红得像落在雪地里的梅花。

    朱凯旭给她夹了块鸡腿,自己啃鸡翅膀:“上个月在酒店彩排,沈清瑶说'你们度蜜月肯定要带法律书',你猜我在箱子里翻到什么?”

    胡云曦咬着玉米饼笑:“《最新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汇编》?”

    “比那还离谱。”朱凯旭从藤椅底下拖出个帆布包,里面露出半本《田径训练基础理论》,“我塞了本这个,想着你改案卷时,我翻两页。”

    他挠了挠后颈,“结果今早收拾行李,发现你把我那本《民法总论》也塞进来了。”

    胡云曦的筷子尖儿戳进野莓酱里,洇开片小红花。

    她想起昨夜整理行李,朱凯旭趴在床上翻她的书:“带这么多书干吗?”

    她当时说:“万一你半夜失眠,我念两条法条给你听。”

    现在看他从帆布包里掏出那本翻旧了的《民法总论》,书脊上还留着她大二时用红笔写的批注:“合同相对性原则,朱凯旭同学注意,下次借笔记别再弄丢!”

    午后的云海来得突然。胡云曦正靠在藤椅上打盹,就听见朱凯旭喊:“云曦,看!”

    她揉着眼睛站起来,就见山谷里漫起大片白雾,像有人把棉花铺在了山坳里。

    白雾越积越厚,渐渐漫过竹屋的木窗,把远处的山影都吞了进去。

    朱凯旭拉着她往院外走。石凳上还留着上午晒的野莓,沾着半片桃叶。

    他把她的手揣进自己衣兜里,指腹摩挲着她无名指上的戒指——内侧刻着的“云”和“旭”,被体温焐得温热。

    “四年前春天,我第一次带你来云雾山。”他望着翻涌的云海说,“你蹲在溪边捡石头,说'要是能住在这儿就好了'。”

    胡云曦记得那天。她刚通过律考,却在模拟法庭输给了李文博,躲在图书馆顶楼哭。

    朱凯旭敲开窗户,手里攥着张皱巴巴的车票:“走,我带你去看云海。”

    他们坐了三小时大巴,下车时她眼睛还肿着,却在看到山谷里的云海时,突然笑出了声。

    “那时候我就想,”朱凯旭的声音轻得像云,“要是能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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