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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梁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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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0章 梁少爷 (第3/3页)

中国人的脖颈上——你得自证清白,而在你自证清白之前,你就是有罪的。

    “第三级刑讯”,这个听起来像某个学术分类的名词,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把人往死里打”。在那个年代的美国警察系统里,对嫌疑人进行长时间的、高压的审讯以获取口供,是家常便饭。剥夺睡眠,剥夺食物,打骂,恐吓,用湿毛巾堵住口鼻模拟溺水,这些都是常规操作。

    有时候,他们会把嫌疑人带到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一连审上几十个小时,不让你闭眼,不让你喝水,不让你上厕所,反复地、车轮战似地问同一组问题,直到你精神崩溃、意识模糊,连自己说了什么都记不清了。

    而这一切,是合法的。

    梁家骏的口供,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得到的。一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年轻人,被连续审讯了几十个小时,被按进冰水里呛了不知道多少回,最后在一张不知写了什么的纸上按下了手印。那张纸现在就在奥布莱恩巡官的卷宗里,上面赫然写着梁家骏“承认”自己“蓄意谋杀”白人麦克·多诺万。

    秦渡掐灭了烟头,将烟蒂摁进车里的烟灰缸,发出轻微的“嗤”的一声。他闭上眼睛,靠在后座上,脑子里像有一盘棋在飞速地运转。

    这不是打不打得赢的问题。一个黄色的皮肤、一个中国的姓氏、一口还带着口音的英语,在这个国家面前,本身就是原罪。你无法在一个已经给你定了罪的法庭上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那法庭上的法官、陪审团、检察官,他们从一开始就不认为你是一个和他们平等的人。

    所以,放弃无罪辩护。

    这个念头在秦渡的脑子里甫一成形,就像一颗钉子一样钉了进去,再也拔不出来。目标不是证明梁家骏无罪,在那个年代,在那个法庭上,一个华人的“无罪”是一个过于昂贵的奢侈品,昂贵到倾家荡产也买不起。

    目标只有一个,阻止当局因不公程序而轻易定罪。把水搅浑,把战线拉长,把每一次庭审都变成一场对警方取证程序的拷问,让检察官每一次出示证据都要先证明自己没有违法,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而这一切的核心,只有一件事,刑讯逼供。

    如果能证明梁家骏的口供是在“第三级刑讯”下取得的,如果能找到医生证明他身上的伤痕与警方所说的“合法审讯”不符,如果能争取到法官对警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产生哪怕一丝一毫的怀疑,那么,这份口供的可信度就会被击穿。

    而一旦口供站不住脚,整个公诉的基础就会动摇。即便无法完全排除口供,这一攻防过程也会在法律上缠斗数月甚至数年。在这期间,他的律师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提出动议、申请听证、要求排除非法证据,把案子拖成一场漫长的拉锯战。

    而在这场拉锯战的间隙里,他们可以为梁家骏申请保释。

    保释。这才是当下的目标。把人弄出来。只要人出来了,不在那间地下室里被按进冰水桶里,不在那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被剥夺睡眠几十个小时,那就什么都好办。保释金可以凑,可以借,可以砸锅卖铁,唐人街别的不多,互相拉扯着过日子的义气,还是有的。

    但这一切,需要一个律师。一个白人律师。一个在法庭上站得住、说得响、让法官和陪审团不得不听的白人律师。在这个国家,白人的话是话,黄皮肤的话是辩解。这不是道理的较量,是身份的较量。秦渡比谁都清楚这一点。

    所以他想到了詹姆斯·邓肯。

    车子在普雷西迪奥高地的宅子门前停下的时候,雾已经散了。

    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来,清冷的光洒在山岗上,将整座宅子照得像一幅银灰色的版画。

    秦渡下了车,站在门口,望着远处海湾上星星点点的渔火,忽然觉得有些疲惫。

    他推开门,走进书房,没有开灯,径直走到酒柜前,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挂了一圈,灯光昏暗,看不见颜色,只能听见冰块在杯子里轻轻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像远处传来的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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