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节 月夜 (第2/3页)
它叼起最上面那张信笺——没写完,只有两行字,但字迹很新,墨味还没散尽。它又用爪子翻了两下旁边那摞散页,把一张看起来最旧的、折痕最多的也叼走了。出门的时候它还顺手叼了一张夹在账册里的纸条,上面记了几行数字,它觉得那大概是人类所说的“账单”。
三张纸,东家说越多越好,它尽力了。
丑时末,潘金良在油灯下摊开了灵狐带回来的三张纸。
第一张是没写完的信稿,墨迹最新,显然是今晚刚动笔的。收信人是“陆谦贤弟”,落款只有一个“通”字。信的内容只有两行:“货已到齐,重阳前可交接。城北地契之事,尚有一户未妥,乃一外乡女子,赁贾家院子,近日与贾三往来颇密。此女若不识相,恐须贤弟借两个得力之人与某,一并料理。”
陆谦。高俅府上的陆虞候,跟林冲口中的“陆虞候”是同一个人。钱通在直接跟高俅的人通信,而且信中提到“货已到齐,重阳前可交接”——这批货极有可能就是今晚运进后院的那两千多斤私盐和不明火药原料。她的存在已经被写进了这封信里,不是作为商业对手,而是作为“城北地契拼图上最后一块不肯松动的钉子”。
第二张纸让她的表情彻底冷了下来。
那是一张叠了好几折的旧纸,折痕处已经磨出了毛边,显然被人反复翻阅过多次。纸上的内容不是书信,而是一份名单,抬头写着“城北水门地契待收清册”。名单上罗列了城北一整片区域的院落门牌、原业主姓名、收购方式和当前状态。绝大部分名字后面都标注了“已收”或“已迁”,用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写“议价收购”,有的写“以债抵产”,有的只写了两个字:“逼迁”。
她的目光落在名单倒数第二行。她租的那间院子的地址赫然在列,原业主写的是“贾蓁”,旁边还附了一行小字备注——“此女乃贾家镖局三当家,不好硬碰,暂搁。租户潘氏,外乡人,无根基,可从租户入手。”
租户潘氏,外乡人,无根基,可从租户入手。
这行小字写得很轻,笔迹工整,是周福的手笔。潘金良甚至能从这轻飘飘的用词里想象出周福当时的神态——不是轻蔑,而是比轻蔑更可怕的一种客观评估,就像账房先生在评估一件库存物品的折损率。她在他们眼里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道待办事项。
第三张是夹在账册里的纸条,记录了几行数字,看起来是某次交易的流水摘要。“八月初三,收粗盐八百斤,价银十六两。”“八月十二,收硫磺三百斤,价银二十一两。”“八月二十,收硝石四百斤,价银二十八两。”底下还有一行小字:“合计银六十五两,已付讫。经手人:刘旺。”
收条。带经手人签名的原始收条。
潘金良把三张纸在桌上平铺开,就着油灯的光看了整整一炷香的工夫。她没有拍照存证这种现代手段,但她有一个在县衙当差的义弟。
天刚蒙蒙亮,她就敲开了武松的房门。
武松已经起了,正在屋里打绑腿准备去衙门点卯。他开门看见潘金良的脸色,二话不说侧身让她进屋,把窗户也顺手掩上了。潘金良在桌上摊开那三张纸,从私盐私硝说到钱通与陆谦的勾连,再说到城北水门地契名单上她那间院子的备注。她没有解释情报的来源,武松也没有问。从第一次在景阳冈相遇起,他就知道这个义姐有自己的手段和秘密。既然她不说,那就有不说的道理。他只需要知道一件事——眼下最紧要的一步,是把钱家私贩盐硝这件事捅到县衙,让知县不得不立案。
“王捕头。”武松把三张纸收进袖中,拿起哨棒,“他是知县从隔壁县调过来的,在阳谷县没有根基,跟钱家不是一路人。我看他不像贪赃枉法之辈。”
“你信得过他?”
武松想了想:“共事一个月,他对底下人从不克扣饷银,抓贼时冲在最前面。我信他三分。但眼下这桩事,三分就够了。只要他肯带人去钱府后院搜,人赃并获。到时候铁证如山,知县就算想压也压不住——私盐加私硝,这可是灭门的罪。”
“王捕头今晚当不当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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