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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明正典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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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章 明正典刑(3) (第2/3页)

拿刀割肉,犯人嗓子很快喊哑,无力的哼哼,以及无比狂热的群众,瑟瑟发抖的其他犯人,时时吹过的东北风,萧统也就是把腿缠住了桌腿,双手紧紧搅在一起,几乎把自己固定在凳子上,才勉强让自己不颤抖,而那马凌早就说要回去了,只是萧统一心决定看完,才作罢。

    按律,凌迟刑,要将切下来的肉,一片片摆在案头,执刑完毕,监刑官要会同罪犯家属上前点数,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刽子手违旨。赵光义时代,一个粗心大意的刽子手执凌迟刑时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属上告,丢了宝贵的性命。所以这个活儿并不好干,干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连萧统想着,心中都犯嘀咕,这年头可没天平啊,既要割得均匀,又要让犯人在最后一刀时停止呼吸,还要牢牢地记住切割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按照朝廷命令,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据陆秀夫说,就算一个“久经考验”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

    不过,神宗年间,刽子手们学精了,不再把割下来的肉摆放在案子上,而是随手扔掉。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有一次在诛杀一个盗宝犯人时,还聚起来大批畜生导致了伤人事件,让原本正在激烈争吵的新党吕惠卿和旧党范纯仁都哭笑不得。

    这一次,萧统自然严敕下面,要严格掌握行刑过程,不得出现这类问题,且刽子手一定要选好,现在操刀的这位,就是在迁台带来的十一人和本土培养的十人中经过仔细选拔,才摘出来的,而且,为了防止意外,还专门准备了两名“替补”,以防他体力不支。

    很明显的是,刽子手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群众展示从犯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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