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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明正典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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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章 明正典刑(3) (第3/3页)

脔割下来的东西,这个规矩的目的再明显不过了: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和刽子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

    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甚至到了后世,那些标榜人权标榜公道的国家,依然干着同样的事情,盖因统治者之本性,不可改也。只是区别在于,以前观摩杀人,百姓往往畏惧,谨慎,冷漠,戒备,而如今在刻意的煽动下,百姓却变得激进,亢奋,甚至嗜血!

    三,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高级刽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宫廷里受宠的戏子们的根本原因。那个健壮的刽子手看来经验真的很丰富,在潇洒的甩完第三片后,刽子手就在围观者的欢呼中,开始割第四刀了。这时犯人血道已经闭住了,可以一直割了。如果犯人身体健康、肌肉发达,那么他(她)的肉一定很脆,很好割。这样的犯人才会有的肉。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子手就会很累。累是次要的,关键是干不出俊活。刽子手心情一定要安定,趁血脉避住了,一定要用五十刀切尽胸肌。没法子,律法就这么规定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一刀一刀,喊数的也一声一声的报数,后来,每次一报数,下面的群众就爆发出阵阵欢呼声,让百姓们如此亢奋,可是一手导演这一幕的萧统,心中却并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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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下,明天白天我这里要停电,因此必然有次会在晚上,我争取今夜明晨放出一章,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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