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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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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第2/3页)

月成立,设址于风西庙,这是比较理想的港口。因为此地距闽海口约50里,数百米宽的沿江两岸形势险要,易于设防;水清上实,深达12丈,可停泊巨舰;福建省之木材,台湾基隆等处之煤,都近而易得;通过水路运送,云贵的矿产资源也易于运到。

    许维为减缓资金上的压力,对清廷则以防海盗为说辞,通过游说申请来一定的补助金。

    整个船政局的建造贯彻了许维的一个思路:

    1)造船厂不是买西洋的轮机等件来装配成船,而是要用自制的轮机造成轮船;(2)不仅能自造轮机,而且要系统的学习萃于一船之中的“奇秘”,即期以五年“求其精、求其备,而尽其所长归之中土”;(3)办造船厂不是为了单纯造船,而是通过造船学习科学技术,以“兴别项之利”,“相衍于无穷”,即提高整个国家民族的科学技术水平,以发展工农业生产。为了以上宏伟目标的实现,故“虽难有所不备,虽费有所不辞”。

    许维的可贵之处,还在于他在创船政局之初,即意识到绝不能满足于仿造,而要做到自己能创造性地设计制造,这才能赶上和超过西方,而仿造只能永远跟在别人后面爬行。要做到创造性地设计制造,就非学习西洋新的科学知识不可,就非办新型学堂培养新式人才不可。卫氏对此有一段自己精辟的论述,他对刘翼说过几段话:

    “执柯代柯,所得者不过彼柯长短之则,至欲穷其制作之原,通其法意,则固非习其图书、算学不可,故于船局中附设实艺局,招十余岁聪俊子弟,延洋师教之。

    夫习造轮船,非为造轮船也,欲尽其制造驾驶之术耳;非徒求一二人能制造驾驶也,欲广其传使中国才艺日进,制造驾驶展转接受,传习无穷耳。故必开艺局,选少年颖悟子弟习其语言文字,诵其书,通其算学,而后西法可衍于中国。艺局初开,人之愿习者少,非优给月厚不能严课程,非量予登进不能示鼓舞。”

    这实艺局与两大书院中的海军院有所不同,实艺局偏重于教导战船制造、设计方面,而海军院则侧重于海战。

    许维充分认识到培养新型技术人才才是船政局的首要任务,故把实艺局搬到福州乌塔寺内,靠抚衙相当近,方便自己随时过来抽查。并定下学习要求高而且严;物质待遇是优厚的;学生的出路前途是好的、有保证的总原则。

    为实现这些原则规定,艺局采取了以下一些具体措施:

    (1)挑选本地资性聪颖,粗通文义,年龄在15岁以上18岁以下之子弟入学。入实艺局学习制造及驾驶管轮者名曰艺童。实艺局招考膂力壮健子弟分派各厂学习工作者,名曰艺徒。他们除端午、中秋给假3天和年假外,星期天不休假。晨起、夜眠均有定时。上课必须专心听讲,不准在外嬉游,致荒学业;不得请长假,不得改习别业,以取专精。

    (2)在待遇上,学生除日给饭食费七钱五分外,“每名月给银四两,俾赡其家”。另外医药费也由学堂供给。这种优厚待遇固然是为了让学生专心致志地学习,也是打破士子不屑从事技艺工作的传统的一种手段。

    (3)“开实艺局之日起,每三个月考试一次,由教习洋员分别等第,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银一两,二等者无赏无罚,三等者记惰一次。两次连考三等者戒责,三次连考三等者斥出。其三次连考一等者,于照章奖赏外,另赏衣料以示鼓励。”

    (4)学习年限为5年。学成后,准以水师员弁擢用。“其有由文职文生入局者,亦未便概保武职,应准熙军功人员例议奖。”“学习监工、船主等事,非资性颖敏人不能”,“各子弟之学成监工者,学成船主者,即令作监工、作船主,每月薪水照外国监工、船主辛工银数发给,仍特加优擢,以奖异能

    这种从不拘出身、广求社会贤慧子弟,对学生优给廪饩,优奖劣汰,到优予拔擢,与洋员同等给薪等等规定和措施,集中到一点,就是加速培养优秀新式科技人才,以便将“彼之所长”转变为“我之长”,并进而达到“驾西人而上之”。

    这实艺局可谓是许维另一版本的螯峰书院,只是归在许维名下亲自管理。虽然所学以海战为主,但至后期学生足以与鼓山书院相抗衡,一并成为卫党中坚力量。

    船政局开工后在2年时间内造出了七艘与中国级战舰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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