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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婪索,盈千累万,甚至向属员变卖珠子,赃私狼藉,如此不堪,实朕梦想所不到!不特朕用人颜面攸关,即各省督抚闻之,谅无不惭愧痛恨矣。
谕旨最后宣布将李侍尧革职拿问,素尔方阿、汪圻、庄肇奎、张珑、方洛、杨奋一并革职,交和坤等严审定拟具奏。同时由内阁公布的谕旨还有,将云南巡抚孙士毅革职,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效力赎罪。
孙士毅走通了和珅的路子,临行前乾隆又改变主意命他留京纂修《四库全书》,特受翰林院编修,理由是孙学问优长;调奉天将军安吉保任云贵总督,命严希深驰驿前往署理云南巡抚。
和珅快刀斩乱麻,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此时不报何时报?趁李侍尧落难要他的命。也不和许维商量,直接乾纲独断,大笔一挥,就把结案呈词给报了上去:
“李侍尧婪索赃私盈千累万,且明知素尔方阿系管场之员,向其勒索多赀,即与侵亏无异,将李侍尧照侵盗钱粮一千两以上例,拟斩监候。”
至于素尔方阿等的定罪量刑,大体依据"与受同科"这莫名其妙条例的精神,谁供认的越多,谁受的惩处越严厉:素尔方阿供出因畏惧总督将所管银厂盈余馈送李侍尧至八千两之多,其中五千两是主动供出的,被判死刑--"斩监候,秋后处决",家产全部抄没;原任臬司汪圻、道员汪肇奎馈送银子少一点,判了"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永远充当苦差"的比无期徒刑还重的罪,家产同样全部抄没;原任知府张珑、原任同知方洛和知县杨奋各馈送四千两、三千两、二千两,判刑又稍轻一点--"发往乌鲁木齐,自备资斧,效力赎罪",当然,家产也是全部抄没;德起一共馈送七千两,但"业经病故,应毋庸议",看来惟有他最幸运,尽管抄家并不能免。
和珅也有他的如意算盘,他知道李侍尧也颇得乾隆宠信,一旦罪名一开始就定得太重,容易引起乾隆的不满。先定个斩监候,麻痹一下乾隆,而后再一步步地把李侍尧的罪行推高,直至斩立决。
经钦差大臣遵旨初审拟罪上奏之后,按常规由皇帝批谕"该部议奏",即将钦差大臣初审的奏折批交刑部核议,由刑部拿出本部意见上奏。但李侍尧系大学士兼管总督,为朝廷大臣,国家体统的尊严所系,不宜由刑部论议;况且,刑部侍郎喀宁阿与和珅同往云南审案,已经表达了该部的意见。像李侍尧这样的大案重案,由皇帝批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核拟速奏",应该说是最符合当时司法常规的。
但乾隆深知如果走这样的程序,李侍尧必死无疑。因为三法司的大臣们惟知就法论法,他们肯定认为钦差大臣和坤拟的"斩监候"失之轻纵,只有"从重立决"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如果不交三法司,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批交"大学士、九卿会同核拟具奏"。大学士九卿会议解决的是"事体重大或理有疑难"的问题,大学士、九卿会审是最高审级,由它决定李侍尧生死,于国家体制讲是正办,就国家常规司法程序而言也讲得通。更重要的是,大学士九卿会议虽说体制尊崇,其实不过走走形式而已。这一点,乾隆心里非常明白。
九卿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九个衙门的堂官。由于各部院堂官实行满汉复职制,所以每部有满汉尚书二人,加上七八位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如果都到齐了,总该在二十人上下。
让这么一个等级森严又各自业务"隔行如隔山"的国务会议去解决某一个如李侍尧如何定罪量刑的十分专业的问题,怎么能不走形式呢?所以大家并不十分重视,随便找个理由请假,或者到了会场干别的事扯闲篇儿,甚至借机闭目养神,结果一开就是几天。像这么个弊端,乾隆知之甚详,但由于其存在有其可利用的地方,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雍正就当面骂过这帮有头有脸的大臣说:“迩来九卿坐班,多有不齐,及至会议,彼此推诿,不发一言,或假寐闲谈,迟延累日。”
乾隆帝完全有理由并有把握认为,把李侍尧交大学士九卿会审,维持钦差大臣和坤斩监候原拟,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待拖过一段时间后再法外开恩赦免李侍尧就顺利成章了。
谁承想,结果竞大出乾隆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