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十一) (第2/3页)
穿上拖鞋的瞬间,脚底板传来熟悉的柔软,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她穿着它在屋子里转圈,谭越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说“慢点走,别摔了”。
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着,是助理发来的消息:“齐姐,明天的晚宴礼服选好了,放在衣帽间了。”
齐雪没回,拿起手机,点开和谭越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还停留在她发的“我很累,别再发消息了”。
她犹豫了很久,输入“拖鞋很舒服”,又删掉,换成“谢谢你”,最终还是锁了屏。
窗外的天快亮了,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落在床脚的棉拖鞋上,泛着毛茸茸的光。
齐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听着远处传来的第一班公交车的报站声,突然很想念那个老房子的晨雾,想念厨房里飘来的粥香,想念那个总爱开着玄关灯等她回家的人。
只是,有些想念,只能藏在心底,像那双舍不得扔掉的棉拖鞋,带着家的温度,却再也回不去了。
谭越把最后一口面条咽下去时,窗外的晨雾正慢慢散去。
他看着碗底残留的面汤,映出自己模糊的倒影,像幅失焦的画。
洗碗时,洗洁精泡沫沾到无名指的戒指上,泛起细小的白泡,他下意识地想把戒指摘下来,指尖却在碰到金属的瞬间停住——这枚戒指,齐雪曾在无数个清晨帮他戴过,指尖划过他指节的触感,比泡沫更清晰。
阳台的洗衣机发出嗡鸣,是他昨晚把那件真丝衬衫丢进去洗了。
烘干提示音响起时,他走过去拿出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阳光下闪着光,针脚处的线头松了两根,是齐雪亲手缝的痕迹。
他找出针线盒,里面的红线还是去年她绣兔子玩偶时剩下的,穿针时手指抖得厉害,线在针眼里钻了三次才穿过去。
缝到第三针时,针尖扎破了指尖,血珠滴在白色的衬衫上,像朵细小的红梅。
他想起齐雪以前总爱扎到手,每次都举着手指凑到他嘴边,眼睛亮晶晶的:“吹吹就不疼了。”
那时他会笑着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尝到淡淡的护手霜味道,是她惯用的樱花味。
把衬衫挂回衣柜时,看到齐雪的羽绒服还挂在最上层,米白色的布料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
他踮起脚把羽绒服取下来,袖口的咖啡渍已经变成了浅褐色,像片干枯的落叶。这是她拍《冬日恋歌》时买的,戏里她穿着这件羽绒服在雪地里奔跑,戏外总抱怨“太沉了,跑不动”,却在杀青那天抱着羽绒服说“这是今年最暖的礼物”。
手机在裤兜里震动,是物业发来的通知:“今日将检修楼道灯,请注意配合。”
谭越盯着“楼道灯”三个字发呆,想起齐雪总说“这灯太暗了,晚上回来害怕”,他当时笑着说“有我呢,我接你”。
现在灯要修亮了,接她回家的人却不在了。
他走到玄关,看着那盏暖黄色的小灯,开关上还留着齐雪的指纹——她总爱用食指按开关,说“这样最省力”。
指尖覆上去时,温度恰好,像她的手指还停留在那里。
犹豫了很久,他还是按下了开关,暖光熄灭的瞬间,玄关突然暗得让人心慌,像被抽走了最后一点温度。
齐雪是被闹钟叫醒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
她坐起身,脚底板碰到床脚的棉拖鞋,毛茸茸的触感顺着神经爬上来,像只温柔的手轻轻挠着心尖。
这双拖鞋的鞋底已经磨得很薄,走在公寓光滑的地板上会打滑,却比衣帽间里那些名牌拖鞋更让人安心。
洗漱时,镜子里的自己眼下乌青未褪,遮瑕膏盖了三层才勉强遮住。
她挤牙膏时,下意识地挤了两厘米——这是和谭越一起养成的习惯,他总说“挤太多浪费”,却在她每次挤少了的时候偷偷再挤一点。
泡沫在嘴里泛着薄荷味,她却尝到了淡淡的草莓味,是昨晚梦里的味道。
衣帽间里挂着十几套礼服,李姐特意让人熨烫平整,标签还没拆掉。
齐雪选了套香槟色的鱼尾裙,拉链拉到一半时卡住了,她伸手去够背后的拉链,指尖划过脊椎的弧度,突然想起以前每次穿礼服,谭越都会站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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