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官制改革 (第3/3页)
为提出这一议案时,醇亲王载沣听了康有为说的,怒不可遏。马上与康有为激烈辩论,但他哪里辩的过康有为,激动之下拔出手枪,若不是刘飞扬拦着,他就要向康有为开枪。
康有为坚持认为:“改革除此以外别无良策,若是不赶紧认真预备立宪一法,若仍悠忽因循,则国势日倾,国家日衰······”
官制改革是一次权力的再分配过程,牵涉到国家所有官员和集团的利益,因此阻力至少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各部大员;二是各部司员;三是满族官员。
成立责任内阁的草案传出以后,拥护者和反对者之间的斗争立即升温至白热化。
反对派的主角之一为军机大臣王文韶、载沣。他们本不反对立宪,但是涉及具体改革步骤时,则直接造成了立宪的延宕。
如果成立责任内阁,规定官员不得兼职,载沣则只能专任巡警部尚书,政治地位下降,王文韶出任内阁副总理,其民政部权将失去,因为他此时身兼民政部尚书等要职。
载沣声言立宪非中央集权不可,实行中央集权非剥夺督抚兵权财权,收揽于中央政府则又不可,他的攻击矛头直接对准了刘飞扬、张之洞等地方督抚要员。
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反对派甚至煽动太监起来闹事,宣扬说一旦改革官制,所有宫监都会受到驱除,内务府也要裁撤。这个在中国极端专制体制下存在了千年之久的特殊群体闻风而动,来到光绪面前泣诉,一向对汉族官僚崛起心存妒忌的宗室王公、贝子们这个时候也把攻击表面化。
光绪皇帝被干扰得寝食俱废,竟然对人说:“联如此为难,真不如跳湖而死。”
为了避免更大的动荡,朝庭宣布了官制改革中的五不议原则:第一,军机处之事不议;第二,内务府事不议;第三,八旗事不议;第四,翰林院事不议;第五,太监事不议。
但是,由于官制改革牵涉范围极广,反对者何止太监、宗室,朝中百官几乎全起而发难。反对派不谋而合,群起而反对,矛头对准了新官制的提倡者们。
1902年3月22日,御史王步瀛奏陈改革官制应兼采众议,令百官各抒所见。于是朝臣和地方官员的奏章像雪片一样到达北京。反对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