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百日政潮 (第2/3页)
构,以提高行政效率,但并不主张向督抚分权,坚持督抚仍应掌管一省军政、外务,同时监督行政、司法。
朝庭最后决定将两种办法作为问卷调查,下发到各省督抚,讨论后再作取舍。
1902年8月17日,督抚们的反馈意见陆续到抵京。多数督抚对合署办公表示支持,对于设立各级审判庭、办理地方自治也都表示同意,但是所陈请的经费困难、人才短缺也是现实的存在。编订官制的大臣们经过商议也认为如果全国同时并举,国家财政根本无法承担,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政治风险,最后决定:“以东北三省根本重地,经画宜先”,主张从东北三省入手,先行试办。
东三省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行政体制与内地迥异,实行的是民、旗两个管理系统。随着移民的增加和工商业的发展,这一体制日益不能满足行政需求。加之日俄两国的势力在中国东北的领土被清除出去,对东北急需加强控制,所以尽快在东北完成行政改革已为当务之急。
在1902年6月,黑龙江将军荣庆就奏请裁并旗营,实行与内地相同的行省体制。1902年改盛京将军为东北三省总督,7月22日,总督林镇伟拟就了东北三省改制方案。
经过改制后的东北三省行政体制还是体现了总督集权的特征,总督不仅在军事、财政、外交方面有重大的权力,而且节制司法机构与审判机关。但是已经显示出行政与司法分权的特征。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与检察厅实现了分设,为司法独立奠定了基础;设立地方议事会等自治机关,为地方自治奠定了基础。所以东北三省改制在地方行政体制改革中仍旧是一大创举。总督权力的突出,使其权责统一,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应付各种变局。
东北三省体制确定后,朝廷除宣布林镇伟为总督外,又任命原第二军长第四师长陈宝咸、原吉林将军岳格和原黑龙江将军荣庆为三省巡抚。
改良派见所任名单皆为刘飞扬的追随者或顽固势力,遂加以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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