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铁路国有”(一) (第3/3页)
们进而估计,湖北各地的商会、军人会、及其他团体,均深受舆论刺激,分担股份不成问题,估计可达二千数百万元。
但是现实募集资金状况举步维艰,因为无论地方还是中央,正在开展的何止是铁路建设事业?所以并不可能像议员们预想的那样——举全省、全国力量进行铁路建设。
梁启超早已经注意到了大规模建设铁路和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他经过深度的调查研究之后,在1904年发表了专门的问题报告——名为《外资输入问题》。报告的内容虽然较多地对利用外资筑路损失利权持遗憾态度,但明确表示单纯抵制是毫无意义的,强调抵制只能是手段,对待外资“必能抵制而后能利用。抵制经也,利用权也”,认为只要能做到将“债权与事权之所属,必厘而二之。如是则可以用外资。”梁启超认为一味拒款“既不衷于学理,又乖于史实,徒为识者所笑。”这与刘飞扬当任铁路督办大臣时的政策的一致的,但是刘飞扬对于他所控制外的地方铁路兴办并不能有效督控。
刘飞扬去职后,当时一些社会舆论也认识到,用一刀切的方法抵制外资对办铁路非但无益,“反以致国民经济之压迫,不若借外债,资以开利源,而助国民经济之发达,巩固国家财政之基础之为优”。
后任邮传部尚书、力主“铁路国有”的盛宣怀,这时也主张收回铁路利权,改为商办,但在他给庆亲王、内阁总理奕劻的建言书中,认为不能一概排除外国资本,他分析说:“铁路一事,应全部划归商办,可由中国铁路公司与外国借款公司订立合同,中国政府掌握准驳大权,······国家欲保自主权,惟有将各国修筑铁路的申请先交总公司核议,并与之谈判,其有益于中国权利者,不妨借款,只于对方有利却防害中国权利者,即可拒之。”
商办铁路公司一方面是被资金短绌问题所困扰,另一方面又存在经营不善、贪污挪用、亏损严重的严重问题。铁路建设领域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蔚然成风,商办铁路公司的铁路建设就成了无全盘规划的“圈地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