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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与德国佬的一揽子“生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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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与德国佬的一揽子“生意”(二) (第3/3页)

动说,清政fu把路权下放给各省,实在是“政fu一大错误”。

    在列强的威bi利you下,于1909年6月7日,张之dong率先与英、法、德三国银行签订了湘鄂境内的粤汉路聘用英国人为总工程师,川汉路(湖北宜昌段)聘用德国总工程师,借款修路的计划。

    此时经济上已经跃居世界榜首的美国,也不愿落人之后,组成了由摩根银行牵头的银行团,经由美国国务院策划,以“利益均沾”的借口,他们要求加入“国际”银行团并占取主导地位。美国总统塔虎脱本人还对清廷发出“警告”,要求清政fu接受美国银行家的贷款。于是,在其他三国点头应允的情况下,美、英、法、德四国成立了“四国银行团”,企图全面垄断中国铁路的筑路权。

    在列强的压迫和youhuo之下,昏庸、短视的清政fu于1911年5月9日,宣布了“铁路干线国有政策”。5月20日,清廷与美、英、法、德四国列强签订了《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600万英磅,九五折扣,利息五厘,以两湖厘金盐税作担保,允许四国亨有陆续借款的优先权及展路权。

    这一纸合同,正如当时清政fu所派的代理四川总督王人文哀叹:“乃举吾国之国权、路权,一畀之四国!”

    若这纸合同切实履行,则已经认股的各省股民,利益都将受到极大损害,只有经手“铁路国有”政策的盛宣怀及四国银行团大发横财。

    清政fu如此罔顾国民利益,一味向洋人卖国示好,自然就不能不激起了保路风潮,以及其后的武昌起义和各省独立风潮。

    至此,这一合同也就形如废纸。于是,许多当初热心此事的四国银行家,也只好暂时打起了退堂鼓。

    “幸亏发生了这一次革命风潮,”mén德尔松暗暗庆幸,“否则也不会出现眼前这个我德意志帝国银行家也许能独占借款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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